??? 承諾的豪華泳池遲遲不見蹤影,見消費者要求退款就念起“拖字訣”,甚至在消保委公開約談時放言“有本事去法院告我”……這樣的“老賴”健身會所讓20多名“中套”的消費者焦慮不已。
然而,伴隨著國內首例消費者組織支持的預付卡消費集體訴訟獲勝,面對法院要求退還健身預付會籍費的判決,“老賴”終于敗下陣來。在欣喜于首勝的同時,如何讓這樣的消費維權新模式“從一個發展到一群”,營造消費者在遭遇不平事時愿訴訟、敢訴訟的氛圍,依然任重而道遠。
承諾不兌現 “老賴”健身會所被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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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消保委約談現場。記者 周蕊 攝 |
2016年8月中旬,長寧區消保委、市場監管、體育、衛生、文化執法等部門聯合約談該公司,要求其按照法律規范改造健身場館條件,及時申請經營許可后開放泳池。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諾,若9月15日仍無法開放泳池,將為消費者退卡。然而,該公司既未落實整改,又拒不退費,且依舊對外發布游泳健身服務的經營廣告。
去年10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再次公開約談黑駿馬健身長寧店。在這一約談會上,其法定代表人鄭超依舊百般推脫,始終堅持拒絕為泳池“失蹤”承擔任何責任,還撂下話讓消費者“有本事去法院告我”。
約談現場,鄭超堅稱泳池已經建造好了,“只是還沒有投入使用”,還拉來了游泳池的施工方“墊背”,聲稱是施工方的疏忽導致原本應由衛生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體育部門頒發的對外開放證和高危許可證、室內游泳場所應由消防部門通過審批等資質一概不具備。“你們自己去看看,我的會所里面有沒有泳池?只要注水了不就是泳池嗎?想要退款肯定是不可能的,最多可以免費延長健身卡的使用期限,不然你就去法院告我。”
而在被問及黑駿馬健身長寧店目前究竟有多少會員、辦理了多少預付卡性質的會員卡、涉及多少金額等關鍵問題時,鄭超一概以“不清楚”“不明確”為借口拒絕回應。在現場追問中,他僅粗略回應約有三五百會員規模,并表示對數據不負責任。
“注水后能游泳的是泳池,不能游泳的只能叫池塘。”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說,即便泳池已經建好了,但因各種原因不能投入使用,那就該由企業自己承擔經營風險,不能把風險轉嫁給消費者。
上海市消保委公益律師孫彬彬指出,在黑駿馬制定的“會員條款及權益”中,清晰地寫著“會員的定金入會費及會員費一經收取,如因會所不能正常經營將按卡面余額雙倍退還費用”,因而當游泳池無法按時開放后,消費者僅僅要求退卡已經非常寬容。
亮出“新牙齒” 集體訴訟讓“老賴”敗陣
在我國個體消費訴訟面臨訴訟難、訴訟貴、訴訟累的現實困境下,無良商家敢于說出“有本事去法院告我”,耍起“法律流氓”,也許會嚇跑個體的消費者,卻嚇不走消保委支持的消費集體訴訟。消保委組織的專業公益律師團隊,免費為消費者提供專業的服務,終于讓“老賴”敗下陣來。
上海市消保委認為,黑駿馬健身長寧店未盡到向消費者提供真實、全面的服務信息的法定義務,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未按照與消費者的約定履行義務,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引發群體性消費糾紛后,對消費者要求退還服務費用的訴求久拖不決、無理拒絕,侵害了消費者的求償權;有必要采取法律手段糾正黑駿馬健身長寧店的侵權行為。
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消保委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指派竺建平和孫彬彬兩名公益律師為消費者的代理人,支持消費者向長寧區人民法院提起了集體訴訟。
經長寧區法院去年11月22日、12月21日兩次傳喚,被告上海新奧體育健身發展有限公司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應訴。法院審理后認為,無論是消費者與被告簽訂的會籍合同,還是被告的服務承諾、店面招牌、廣告宣傳單等,均突出并重點宣傳了游泳服務項目,可以據此認定游泳項目是原、被告之間服務合同的主要義務。同時,被告明知游泳項目應當取得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行政許可,但始終未向體育部門申請,對無法按約提供游泳服務負有過錯。2016年12月30日,法院依據合同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判令原、被告雙方訂立的會籍合同于11月22日解除,被告全額返還原告預付會籍費,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在為第一批7名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獲得成功后,消保委今年2月再度為第二批11名消費者提起訴訟。經過長寧區法院調解,訴訟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法院隨后出具了調解書,要求黑駿馬承擔訴訟費用,黑駿馬同時承諾全額退還消費者預付的費用。
目前,第一批消費者已經全部拿到退款,第二批消費者預計將在本月內收到退款,消保委總計為18名消費者挽回近10萬元的損失。
全國僅兩例消費者還應敢于訴訟
“非常感激!非常感謝!真的謝謝消保委和律師!”家住長寧區的王女士拿到退賠的2800多元,一連說了三句謝謝。
王女士是在消保委幫助下獲得黑駿馬退款的18位消費者中的一名。去年夏天,沖著游泳池和汗蒸項目被“忽悠”辦卡的她,發現游泳池無法正常開放、汗蒸項目雖然開啟了但溫度不夠無法達到效果后,連續幾次前往健身會所試圖退款都未成功,“一會兒說老板不在,一會兒說下個月就有游泳池,當初的銷售小姐也已經離職,店家的態度讓我非常寒心,這次幸虧有消保委為我們撐腰。”
在采訪中,記者注意到一個細節。這場由消保委支持的集體訴訟,從律師的雇傭到庭審和調解環節等,全部無需消費者親自到場,消費者只需帶著憑證前往消保委提供材料和前往領取賠款,花時間、耗精力還需要專業力量支持這些傳統個案消費訴訟中常常面臨的難題已然被化解,從第一批消費者集體訴訟開庭到收到退款全程只有兩個月時間。然而,在最初報名參與集體訴訟的26位消費者中,有的由于沒能提供足夠的憑證無法加入集體訴訟,有的則自行與商家達成了協議決定不訴訟,最終進入訴訟程序的消費者只有18位。
上海市消保委秘書長助理、法研部主任汪鶇說,沒能參與集體訴訟的消費者或是由于資料和憑證的保管意識不強,或是經過和商家的溝通而不起訴,根據民訴法上的處分原則,消費者有權決定是否起訴,消保委也充分尊重消費者的決定。“截至目前,消費維權機構支持的集體訴訟全國僅有兩例,如何充分利用這種創新的維權模式,讓消費者轉變心態,不再怵于訴訟、敢于訴訟,還需要更多的探索經驗和好的宣傳。”
事實上,“上線”至今已經三年的消費公益集體訴訟,至今也只有一個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此前更在報告中直言“消費公益訴訟推進緩慢”。要化解這樣的局面,僅僅靠消費維權組織的主動擔當還遠遠不夠,如何為消費維權創造良好的訴調對接機制、將相關的訴訟規則和配套制度進一步明確,才能讓消費維權的“星星之火”真正“燎原”。
此外,還有專家建議,應借鑒部分發達國家在消費領域的高額懲罰機制,讓不誠信的企業在退款的同時,更面臨懲罰性賠償的威懾力,提升其違法的機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