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財政部門積極采取一系列舉措構建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制度體系,切實防范財政金融風險。雖然政府債務風險整體可控、債務管理穩步推進,但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地方政府債務領域還存在一些新的問題。
近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這些問題主要包括局部地區償債能力有所弱化、個別地區風險超過警戒線、違法違規融資擔保現象時有發生、一些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存在不規范現象等等。”
針對上述新現象,財政部將繼續堅持“開前門、堵后門”的改革思路,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堵住各種不規范渠道,切實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
具體包括6大舉措:
——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督促地方嚴格落實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規范政府舉債程序。
——合理安排新增債券規模。通過開好“前門”,滿足地方政府合理融資需求,支持地方穩增長、補短板。
——繼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減輕地方政府利息負擔,緩解地方償債壓力,防范財政金融風險。
——推進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和融資。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并繼續發揮轉型后的企業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評估和預警,堅持法治化原則分類處置風險事件,依法實現債權人和債務人合理分擔風險。
——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依法加大查處和曝光力度,對違法違規的地方政府、金融機構,會同有關監管部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