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鄭州律師張偉在乘坐地鐵時辦理了一張“綠城通”卡,交納了30元押金。此后他發現這30元押金竟是“未批先收”長達兩年之久。隨后,張偉將鄭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責任公司、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一卡通公司向他收取30元“綠城通”押金的行為違法。6月29日,張偉又向鄭州市物價局舉報“綠城通”收取30元押金涉嫌價格違法。
記者調查發現,多年來,城市一卡通押金收取標準、收益流向哪里等,成為廣大消費者關切卻又不得解的問題。截至目前,鄭州一卡通公司已辦理收費“綠城通”卡156萬多張,押金總額約為4690多萬元。
未經物價局批準 擅自收取押金4690萬
在河南鄭州,花30元押金,辦一張公交、地鐵通刷的“綠城通”是很多市民出行的第一選擇。而“綠城通”卡由鄭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責任公司獨家發行。
今年1月,律師張偉在乘坐地鐵時交納了30元押金辦理了一張“綠城通”卡。隨后,他查閱河南省發改委、財政廳有關規定發現,30元數額既遠超制卡成本,也未經過鄭州市物價局的核定,這樣“未批先收,不合理,也不合法”。
今年2月,張偉將鄭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責任公司、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一卡通公司向他收取30元“綠城通”押金的行為違法。
“按照規定,IC卡可用收取一定的押金,但是這個押金需要經過鄭州市物價局的核定后才能收取。而該公司在未得到鄭州市物價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向廣大市民收取30元押金。”張偉說,“綠城通”押金的收取是一種違法行為。
對于張偉的起訴,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6月8日裁定,“綠城通”卡押金收費標準“仍處于鄭州市物價局的核定程序中,最終的文件尚未作出”。
“如果鄭州市物價局一直不核定,一卡通公司就可以一直收下去嗎?法院就可以一直無法審理嗎?”張偉說。6月26日,張偉又向鄭州市物價局舉報“綠城通”收取30元押金涉嫌價格違法。
此前,鄭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責任公司回復稱,收費問題已經報相關部門,正在審批,最終以批復為準。不過,沒有等到批復,這家公共服務公司已經開始收錢了。
“這卡值30元嗎?收費標準是啥?收的錢去哪了?”市民韓女士說出了多數人的質疑。
記者日前在一卡通公司的一份《關于工商部門擬對“綠城通”押金問題進行調查立案的情況匯報》中看到,截至目前,該公司辦理收費“綠城通”卡156萬多張,押金總額約為4690多萬元。
上報兩年沒批文 建議價20元實收30元
“作為公共服務項目,‘綠城通’30元押金未批先收長達兩年半,不僅收費行為失據,收費價格也明顯高于成本價。”張偉說。
2014年2月河南省發改委、財政廳就曾下發通知,要求對非在全省統一使用的IC卡,其押金和補卡工本費及資金使用管理,由省轄市及省直管縣(市)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核定。這樣一來,鄭州“綠城通”卡“其押金和補卡工本費及資金使用管理”應由鄭州市物價、財政部門核定。
鄭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責任公司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押金問題在2014年也曾報請鄭州市物價局審核,但又因不在政府物價審核目錄中,所以至今沒有批文。
對此,鄭州市物價局行政審批辦公室主任王紅表示,此前鄭州市的行政審批改革,使物價局對“綠城通”卡的收費審批處于“審批真空”。目前,審批障礙正在破除,對“綠城通”押金收費“正在審定”。
事實上,早在2013年底“綠城通”發行之時,就有市民向鄭州市政府申請信息公開,希望公開“綠城通”30元押金收費依據、批準文號及押金管理辦法和資金流向等。時隔兩年多,關于押金問題,依舊沒有回復。
每張卡成本到底多少?30元的依據是啥?根據一卡通公司向鄭州市物價局提交的《關于綠城通卡押金及工本費核定的請示》顯示,押金核定的建議價為20元,且押金核算的成本涵蓋了材料、人工、系統建設、網絡建設、制造費用、運營成本和退卡成本等諸多名目。然而,這個“建議價”并未真正執行。
“我們一直的態度就是30元的押金是暫定執行,等正式的批復下來,我們會按照標準多退少補。”鄭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責任公司新聞發言人劉廣樂說。
“這不是一個多退少補的問題。”鄭州市民李女士質疑,“那這么大一筆資金的使用、流向、利息又該怎么說?”
據了解,不同城市一卡通押金標準不一,多數集中于10至20元之間。北京、上海、深圳、武漢一卡通的押金為20元,西安“長安通”押金為18元。
利用壟斷地位強制交易 市民維權沒下文
截至2016年5月,全國已有196個城市提交了交通一卡通密鑰申請,174個城市獲得正式批復。然而,多年來,城市一卡通的監管、押金收取標準、收益流向哪里等成為群眾關切的重點。
國家工商總局今年初發布公告,從4月至10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在其所列突出問題項目中,公交IC卡押金問題赫然在列。
“一卡通押金未批先收,不僅沒有法律依據,而且性質上屬于運營公司利用市場壟斷地位進行強制交易,有違誠實信用和公平交易原則。”建緯(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歡說,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一卡通押金的收取標準、資金的流向都應該及時向消費者公布。
“鄭州地鐵一卡通‘未批先收’之所以持續兩年半時間,說明多個部門的監管是缺位的,政府行為的隨意性,致使監管失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邱建新說。
此外,有市民表示,作為物價主管部門,接到報批卻置之不理是種懶政行為。既然發改委和財政廳已經授權,鄭州市物價局就應該擔起責任,既然接到了“綠城通”押金問題的報批文件,就應該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回復和處理。
邱建新教授認為,公用企業提供的是基礎公用產品或公共服務,事關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當體現它的公共性和福利性。應該引入一卡通治理機制,由政府部門、運營部門、民眾共同參與,對卡的成本構成、流向、資金管理,通過公開透明的方式,讓公眾知曉。
“對不合理收費堅決整改,嚴格遵循依法依規設立、成本透明公開、主動接受監督,才能使公共服務事業走出‘黑箱’,在陽光下運行。”邱建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