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股轉系統正式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筆者認為,《辦法》實施后新三板內部將建立極為嚴格而又剛性的升降級機制,這種“優勝劣汰”機制是滬深股市所缺乏的,未來新三板將是滬深股市強有力的競爭對手。
新三板創新層的準入標準高。《辦法》明確了目前已在新三板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的門檻標準,同時也規定了擬申請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的準入標準,兩者略有區別、但基本一致。這些準入標準包括凈利潤、營業收入、市值三套標準,企業只要滿足其中一套標準就可進入創新層。
這些標準都是硬標準,比如第一套“凈利潤”標準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均凈利潤不少于2000萬元;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而創業板凈利潤上市標準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一千萬元凈利潤。兩相比較,新三板創新層的準入標準并不低于、甚至高于創業板的上市標準。
新三板創新層的“維持標準”也比較高。企業進入新三板創新層之后,如果達不到“維持標準”,就需要退到“基礎層”,類似于滬深交易所的退市指標;而新三板創新層的“維持標準”,更是遠遠嚴格于滬市交易所的退市標準。
要維持在新三板創新層掛牌,同樣有利潤、營業收入、市值三套標準,凈利潤方面的“維持標準”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平均凈利潤不少于1200萬元;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而滬深交易所有關凈利潤的退市標準為“連續四年虧損才終止上市”,此外根本沒有凈資產收益率方面的退市指標,若按6%凈資產收益率指標劃線,滬深股市將有1368家、也即46%的上市公司要退市。
新三板創新層的“維持標準”還包含公司治理、公司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要求。比如最近12個月不得有“被證監會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或被采取行政處罰”等情形,否則降級。此外還規定了直接降級機制,比如“掛牌公司被認定存在財務造假或者市場操縱等情形”,直接調整至基礎層。目前滬深股市這方面的制度遠沒有如此嚴格。
筆者認為,《辦法》不僅嚴格制定了新三板升降級機制,而且所有規定都讓人感覺直指關鍵點。如果《辦法》未來能夠得到切實貫徹執行,由于創新層將在融資等方面得到更多優惠政策,新三板內部就將建立強有力的“優勝劣汰”機制,這將激發新三板掛牌企業積極向上的動力。
無論從全球還是境內證券市場來看,市場要有競爭力,建立“優勝劣汰”機制是基本要求,目前A股市場甚至形成“劣勝優汰”機制,壞公司獲得越來越多資源配置,老實巴交的好公司卻無緣資本追捧,這樣的市場可想而知將是投入多、產出少,滅損社會資源,最終將會被社會和投資者所拋棄。
從管理部門的角度來講,未來隨著新三板創新層的發展成熟,可不失時機適當降低投資者進入新三板創新層的準入門檻。若新三板創新層激勵約束機制到位,掛牌公司發展潛力大,那么對普通投資者而言就是一個好的投資去處,為此或可降低自然人準入門檻;這樣可以做到雙贏,投資者獲得更多投資機會,新三板也可改善死水一潭般的流動性。另外在此基礎上,還可完善創新層的融資機制。
新三板分層后,筆者認為還應推動形成徹底的退市機制。新三板“基礎層”也應參照創新層設立“維持標準”,企業一旦達不到基礎層“維持標準”,應該將其踢出場外。只有新三板建立了退市機制,優勝劣汰機制才能更為完善。
面對新三板創新層挑戰,滬深股市理應盡快加大改革力度,要圍繞形成股市“優勝劣汰”、優化資源配置這一核心機制,完善退市制度和上市公司再融資制度等,只有市場為社會做出貢獻、迸發正能量,才有安身立命之本,否則,即使新三板這一類較低層次的場外市場,也可能將其PK下去,5月27日創業板尾盤的恐慌下跌,或是對此最好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