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外管局綜合司司長王允貴表示,有必要通過調整和修訂《外匯管理條例》,來進一步鞏固改革成果。
《外匯管理條例》自2008年8月份經國務院批準正式實施后,國家經濟進入新常態,簡政放權進一步加速推進,外匯管理改革不斷深化。外管局綜合司司長王允貴表示,有必要通過調整和修訂《外匯管理條例》,來進一步鞏固改革成果。
他在外匯管理政策新聞發布會上說,目前,《條例》改革的工作正在人民銀行的統一領導下進行,主要思路圍繞四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簡政放權。把《外匯管理條例》中涉及到資本項目管制的許可、批準等要求進一步取消、簡化或者下放。王允貴稱,通過簡政放權,給市場主體一個資本項目可兌換的空間。
二是進一步加強統計監測。可兌換之后,要更加強化對跨境資金流動有關情況的統計和監測,甚至有些交易要進行留痕。尤為重要的是,要對跨境資金流動能夠全方位、全鏈條、全時空地進行監測。
王允貴強調,在《條例》修訂中,將會強化關于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外債統計以及結售匯統計等相關方面的統計監測要求。
三是創新金融監管理念。《條例》修訂中會強化關于跨境資金流動宏觀審慎監測的有關條款、外債宏觀審慎的政策條款以及對于金融機構展業經營的有關條款。王允貴解釋:“換句話說,就是在放開具體審批的同時,建立一個宏觀總量的防控風險的大壩。”
最后,需要健全危機應對措施,進一步加強國際收支保障條款的修訂和完善。《條例》修訂中將增加對于國際收支出現重大波動或者國內金融市場出現重大波動時的臨時管控條款,王允貴表示,這是符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關于危機時期的特殊要求,是符合國際慣例的。
王允貴稱,該次對《條例》的改革,希望既能夠為資本項目可兌換預留空間,同時筑牢風險防控的大壩,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金融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