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方案提出總體目標,到2020年,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政策法規體系、標準規范體系、技術支撐體系和統計監測體系進一步完善,水運行業節能環保意識明顯增強,船舶、港口單位運輸量能耗顯著下降,清潔能源得到推廣應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強度明顯降低,船舶油污水、洗艙水、生活污水與垃圾以及港口生產過程油氣回收和粉塵控制等得到有效處置,船舶與港口節能環保主要控制指標水平達到《“十三五”交通運輸節能環保發展規劃》確定的目標。
交通部網站15日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全面推進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交通研究起草了《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15~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現向水運行業公開征求意見,相關意見請于6月19日前反饋交通部水運局。
方案提出總體目標,到2020年,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政策法規體系、標準規范體系、技術支撐體系和統計監測體系進一步完善,水運行業節能環保意識明顯增強,船舶、港口單位運輸量能耗顯著下降,清潔能源得到推廣應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強度明顯降低,船舶油污水、洗艙水、生活污水與垃圾以及港口生產過程油氣回收和粉塵控制等得到有效處置,船舶與港口節能環保主要控制指標水平達到《“十三五”交通運輸節能環保發展規劃》確定的目標。
方案提到,加快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相關法規、標準、規范制修訂。2015年底前,出臺《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修訂)》、《水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制定內河危險化學品禁運品種遴選管理辦法。2017年底前,制定交通運輸主要污染物統計指標及核算方法,修訂完成《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
在有效開展干散貨碼頭粉塵和油品碼頭油氣污染治理方面,方案提到2015年底前,發布《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行動(試點)方案(2015-2017年)》。在加強污染物排放監測和監管方面,2015年底前發布實施《全國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網總體規劃》。在推進LNG等清潔能源在水運行業的應用方面,全面落實《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水運行業應用液化天然氣的指導意見》,逐步擴大LNG等清潔能源在水運行業的應用范圍和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