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權力清單”之后,中央和省級政府將向社會公開“收費清單”。記者獲悉,我國正在全國范圍內清理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規范后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將于今年三季度由中央和省兩級政府編制目錄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每年一萬多億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將進一步走向透明化,清單之外的涉企收費一律不得執行。 據悉,中央部門目前正對本部門、本系統、所屬單位、主管的行業協會商會及舉辦企業的收費進行全面清理,9月底前公布取消、調整和規范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收費的政策措施,編制并公布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收費基金目錄清單。 省級政府同時開展本地區收費基金清理規范工作,由省級政府公布取消、調整和規范本地區收費基金的政策措施,并于8月底前公布省級收費目錄清單。 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介紹道,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民政部已組成收費清理改革組,加強督促檢查。收費清理改革組將加強清理規范工作的考核,對不按要求落實清理規范工作、不如實清理及隱瞞不報收費情況的,要嚴肅問責。同時,地方各級政府及時制定出臺收費清理改革的具體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成果形式,將任務逐項分解到位、落實到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地區和領域仍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有的地方和部門在制度規定之外違規設立收費基金項目,有些國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費,在一些地方變換名目繼續收取。有些屬于應由政府部門向公民、法人無償提供的普遍公共服務,卻向服務對象收取費用。此外,行政審批前置的中介服務項目多、收費額高。有的地方僅建設領域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就超過20項。這些中介服務具有強制性,其壟斷經營加重了企業負擔,甚至成為腐敗滋生的土壤。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對記者說,清理規范收費基金的經濟意義有兩個:第一,這是一個長效機制,在經濟發展當中,企業需要向國家繳什么稅,交什么費,都應該是清晰的,企業負擔應該合理,要給企業投資和經營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第二,我國最近一段時間一直在減費,清理不合理的收費,和其他經濟政策是配套的,與減少行政審批、推進稅制改革是聯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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