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知表示,投資者通過信用賬戶買入或者融資買入證券時維持擔保比例不高于180%的,買入或者融資買入證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賬戶內該證券市值占總資產的比例不得高于30%。
5日,中信證券發(fā)布通知,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融資融券業(yè)務風險,決定調整信用賬戶持倉集中度實時控制指標。
通知表示,投資者通過信用賬戶買入或者融資買入證券時維持擔保比例不高于180%的,買入或者融資買入證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賬戶內該證券市值占總資產的比例不得高于30%;
投資者通過信用賬戶買入或者融資買入證券時維持擔保比例高于180%但不高于240%的,買入或者融資買入證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賬戶內該證券市值占總資產的比例不得高于60%;
投資者通過信用賬戶買入或者融資買入證券時維持擔保比例高于240%的,買入或者融資買入證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賬戶內該證券市值占總資產的比例可以達到100%;
調整后的信用賬戶持倉集中度實時控制指標自2015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