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新增5000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規模,隨后,《個人汽車貸款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指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信息披露指引》及配套表格體系也隨之正式推出。越來越多的跡象表明,資產證券化提速在即。 然而,2015年第一季度,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規模僅為509億元,發行有所放緩,出現“叫好不叫座”的現象。扭轉這種局面,還需政府和各個市場主體付出更多積極的努力。 基礎資產選擇錯位,是發行遇阻的原因之一。國外金融資產證券化,更多是出于風險緩釋的需要,所以選擇不良資產。而我國銀行試圖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減少資本占用,有利穩定增長。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進行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主要為銀行的優良資產,主要在房地產、按揭貸款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等領域,由于經濟下行的大趨勢商業銀行放貸日趨謹慎,如果將大量的存量優質信貸資產進行證券化并出售,或許不那么容易再得到安全的優質資產,因此阻礙了銀行的積極性。 市場環境尚不成熟,是發行遇阻的原因之二。風險低、收益低是目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基本面貌,而很多機構投資者認為發行利率太低,沒有足夠的吸引力。在收益率正常的情況下,優先級AAA收益率高于同期中票,有一定的吸引力,而其他級別就要看流動性的風險狀況和期限的風險狀況,定價存在不同的區間。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后多以“互相支持”的形式在銀行系統內流轉,投資者過于單一。 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優化銀行信貸結構,將流動性差的貸款轉化為流動性好的標準資產,同時對信用風險重新劃分,實現發起機構的風險緩釋;可以緩解銀行資產質量壓力,促進經營方式轉變;可以增加中間業務收入,銀行除擔任發起人之外還是貸款管理和資金保管機構,收取相應費用。從宏觀角度來說,信貸資產證券化能夠盤活存量資產,激活市場流動性,有助于實現穩增長的目的。 因此,如何使得信貸資產證券化“叫好又叫座”,便成為政府和市場主體值得思考的問題。從政府制定規則的角度看,完善資產支持證券交易制度和做市商制度勢在必行。除此之外,建立融資性質押支持政策,完善產品信息披露制度和交易信息統一登記制度,是推動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重要舉措。從發行主體看,要增加滿足市場需求的產品設計。當前產品雖然在基礎資產方面有所增加,但結構簡單,基本上是一兩個優先級加一個次級,證券產品中風險等級劃分不明顯,期限選擇有限。而從長遠來看,不良資產的證券化,成本更低,更有利于盤活信貸存款,優化信貸資源配置。要認識到,以不良貸款為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完全可以產生低風險的證券,既可滿足發行方轉移風險的需要,也可滿足高收益、高風險的對沖基金的需求。從監管的角度看,要明確監管內容和范圍,調整監管結構,解決目前相同基礎資產但不同發行主體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面臨不同監管部門管理的狀況,推動市場聚合,增強產品流通性和投資者的積極性。 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從2004年開始試點,在經歷了十年“一波三折”的發展之后,有望迎來蓬勃向上的時期。如何樹立對資產證券化的正確理解,主動解決制約資產證券化發展的市場、政策因素,實現量的變化和質的飛躍,成為未來幾年發展的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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