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果不用做手術動刀子,只需按時到美容院使用精華液并加以按摩,就能增大女性胸部,你是否會動心?2013年8月,廣州盛恩娜化妝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簡稱“盛恩娜公司”)推出的一系列豐胸產品套盒,就宣稱有這樣的效果,并在隨后的一年里瘋狂銷售,據透露,達到上億元的市場份額。據其原市場總監爆料,貴至8800元的產品并無國家批準的“特字號”,有客戶體驗過相關產品后還出現紅腫發癢等癥狀,出于擔心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他毅然辭職,并選擇向新快報報料。
一套給省級代理2200元 賣給消費者卻要8800元
年近而立的鄭先生(化名)在化妝品行業打拼已有數年。2014年3月,他被挖角到盛恩娜公司,擔任市場總監一職。“我一開始是負責霜膏類產品,后來老板看我業績好,就讓我接手了豐胸類產品。”鄭先生說,這種名為“盛恩娜魔力綻放系列”的美容豐胸套盒是2013年8月推出的,銷售頗為火爆,在他的手上也勢頭不減。
以其中最貴的一款“美韻摩登組合”套盒為例,公司給省級代理的價格是2200元,銷售到美容院為4400元,到達消費者手中的終端價則一躍變成8800元。“產品賣了一年,省代給公司的回款已經有兩三千萬元,也就是說全國市場上至少有1個億(終端價)的產品會賣給消費者。”鄭先生說。
擔心產品存在風險
培訓師和市場總監辭職
鄭先生說,按公司的運作模式,產品賣到美容院后,公司還會派培訓師到當地培訓美容院技師,也為顧客提供試用體驗活動。不過,就在產品開售一周年之時,與鄭先生相熟的培訓師小美(化名)卻選擇了離職,隨后她私下告訴鄭先生,公司的豐胸產品有問題,建議他不要再做下去。
“一個是有客人說沒效果,一個是客戶體驗時有人出現紅腫發癢的情況,一直撓撓,最關鍵的是這個產品沒有按規定申請‘衛妝特字’批號。”鄭先生說,這個消息令他頗為吃驚,此前只管銷售業績的他四處找專家咨詢。“這時我才知道,國家規定豐胸類產品都得申請‘特字號’,不然就不允許生產,更別說銷售了。”
確認產品的確有風險后,2014年9月初,鄭先生從盛恩娜公司離職。
拒絕代理商退20多萬元貨
公司搬到江蘇繼續銷售
鄭先生的日子并未因此平靜下來。離職后不久,一名相交多年的省級代理商找到他,要求他幫忙和前東家交涉,將其手上的20余萬(省代價)豐胸產品退貨。“他那邊有客人發現產品沒有‘特字號’的問題,美容院一級級把產品退回來,但盛恩娜卻不肯讓他退貨。”
鄭先生出面與前東家幾番交涉也沒有結果。“他是因為相信我這個人才買我的產品,有問題了我得幫忙解決才是。”為了自己的口碑和聲譽,鄭先生以個人名義為省級代理商退了貨,隨后自行找盛恩娜公司協商。“20多萬的貨就堆在我家里,但交涉了好幾個月,盛恩娜死活不肯退這筆貨。”更讓鄭先生窩火的是,交涉期間,盛恩娜公司干脆離開了位于廣州天河區車陂的辦公場所,搬到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以“常州市歌美美容美發用品商行”的名義繼續銷售盛恩娜豐胸產品。
一番權衡后,鄭先生決定向新快報報料。
(報料人:某先生 獎金:500元)
員工宣稱:只要不是“排骨型”都能豐胸
盛恩娜公司的工作人員是如何宣傳自己產品的呢?3月17日,新快報記者以廣東省內一名美容院老板的身份,致電盛恩娜公司總經理吳某進行咨詢。據他介紹,其公司產品本身效果不錯,而且不依靠輔助儀器,在養護、治療、豐胸、輔助等方面都有對應套盒。
吳某稱,對于胸部結節增生的情況,只要使用該公司3680元的治療型產品,兩三次就能明顯感到結節變小消失;而對于哺乳后的胸部形狀不佳的情況,也可使用6800元的套盒來改善。不過,若要達到豐胸的效果,就得使用最貴的8800元套盒,購買后可以做20次保養。
按吳某的說法,對于天生基礎較小的女生,只要不是皮包骨的“排骨型”身材,“身上有脂肪就能做得起來,小B杯可以做到C杯,但身上一點肉都沒有的那就比較難了”。
記者調查
8800元產品 竟沒按規定注明成分
宣傳冊上宣傳“100%絕對有效!”“還可以抗癌防瘤”等違規字樣
到底產品是不是真的如此神奇?記者發現,鄭先生所舉報的“盛恩娜魔力綻放系列”分為6種不同的套盒,產品價目表顯示,其終端零售價從2280元到8800元不等。除了“美韻典雅組合”和“美韻傾城組合”外,其余4種套盒均含有“美韻胸部精華”等涉及豐胸的產品。
在隨套盒發放的產品宣傳冊上,它們被宣稱為“100%絕對有效!”“100%絕對安全!”“全球唯一令胸部自然再發育,豐胸飽滿增大2-8公分不反彈”,而且“不含任何化學激素和動物激素,對人體絕對無害,還可以抗癌防瘤”。
新快報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在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都有相關規定,產品在宣傳時不得使用“最好”、“最佳”、“百分百”等絕對性字眼的,否則就涉嫌虛假宣傳。
為了一探究竟,新快報記者還拆封了鄭先生提供的一套8800元的“美韻摩登組合”套盒。打開厚重的皮箱,一股略為怪異的香味傳出,箱子里分兩層排放著各種名目的小瓶裝液體,但除了標注品名和容量外,記者沒能找到任何關于其內容成分的標識。
然而,根據2010年6月17日起開始施行的國家標準《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簽》(GB5296.3-2008)的規定,所有在我國生產或進口報檢,并在境內銷售的國產和進口化妝品都需要在產品包裝上真實地標注產品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稱,并按加入量的降序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