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近期發布《網絡交易管理辦法》,除部分特殊商品外,對于網商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耙巡鸱狻辈坏米鳛榫芙^退貨的理由,故意拒絕或拖延退貨的商家最高將受到50萬元的處罰。《辦法》從3月15日起施行。
@假裝是瑋燁:以后自己買到的商品就有可能是N多人買完后退回的?怎么保障后續消費者的權益?
@迪迪籽不說話:怎么預防有人把假貨當真貨貍貓換太子?
@東成西就in喀什:還是有幾種商品除外的,如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