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于2015年2月16日下發了《關于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煉廠在淘汰一定規模產能的前提下可使用進口原油,用油數量與淘汰落后產能按不同比例確定。 一段時期以來,關于放寬進口原油使用一直存在矛盾。一方面,要避免進口原油被壟斷使用而將地煉排除在外;另一方面,還要防止出現放開原油進口后因地煉的無節制使用而加重產能過剩的局面。這項通知的出臺,是解決這個矛盾的一次嘗試。 通知實施后,是否會因為進口原油放寬而促使地煉加工能力的大幅提升,從而造成市場中的資源進一步寬松呢?依據目前山東地煉原油的使用情況來看,山東地煉對進口原油的需求熱情已經下降,因此不會因進口原油政策的放開而引發加工熱潮。 近兩年以來,由于地煉通過與央企的資本合作取得原油供應,以及央企向地煉出售原油而搭售燃料油,或者央企通過向地煉提供原油而回購成品油等方式,山東地煉使用原油的數量已經逐年擴大。金銀島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山東地煉加工原油為3700萬噸,占原料比為7%。 在當前山東地煉開工率僅有30%至40%規模的制約下,現有的工藝特征決定了山東地煉不可能全部以原油為加工原料,需要配置一定數量的其他加工料。因此,在山東地煉原油加工量已占70%的基礎上,山東地煉對原油的需求已不再有2-3年前的那種渴望。估計,山東地煉在除了原油以外其他1000余萬噸的加工料中,對繼續使用原油的需求數量將不會超過500萬至600萬噸。 其次,由于使用進口原油需要200萬噸以上的加工規模以及必須以淘汰必要產能換取原油進口為條件,受此制約,有資格并有需求進口原油的煉廠并不多。經判斷,在近60余家的山東地煉中,大約僅有不到10家規模在300萬至500萬噸產能的煉廠,因為享受不到央企的原油供應,才有條件與可能通過淘汰產能換取原油。 但矛盾的是,這些產能規模并不大的煉廠,若要通過進一步“瘦身”來獲得原油,而其產能的減產意味著在市場中被邊緣化。對這些煉廠來說,是要原油還是要市場份額,將成為一個糾結的問題。 綜上所述,山東地煉對使用進口原油的需求是有限的,基本不會出現山東地煉因進口原油政策放寬,而大幅提高加工量的情景,國內的供求格局也不會因此而產生太大變化。 實際上,進口原油新政的真正意義在于,為地煉提供了一個在使用央企原油供應的同時,多了一個在必要時進口原油的選擇渠道。而從更廣闊的層面看,進口原油新政的意義還在于,表達了國家層面對民企地煉公平看待的一種姿態。隨著對地煉進口原油政策的放寬,還將為今后推進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方案充實了條件。 (作者單位:金銀島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