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前保監會副主席李克穆3月2日表示,促使互聯網金融能夠更好生存發展的基礎性環節,是對其進行全程監管。要將其正式納入金融監管的范圍,在一種審慎監管的框架下運行,這樣才能促使它規范發展,同時也能更好的保護消費者利益。
李克穆說:“互聯網金融監管辦法現在正在做,不久就會出臺”。他表示,互聯網世界日新月異,它的方方面面也使得監管工作難度會更大;怎樣用一種適當的監管措施,既要讓它很好的規范發展,又能保護好消費者的利益,這里面需要很多技術性的措施,專家正在論證。
李克穆表示,目前為止我國互聯網金融機構正式批準的只有兩家,一家是保監會批準的“眾安在線”保險公司,一家是銀行業的“前海微眾銀行”,“他們都要求在線運行,都是線上沒有線下;現在也可以向消費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務,只是由于它的全新性,使得監管上也要有全新的舉措,這樣才能做到審慎適時合理的監管。”
他表示,P2P概念是一個從國外傳過來的概念,目的也是為了更好的為大眾服務,特別是為一些小企業、個體服務,“這方面是和我們原來整個經濟政策、金融政策聯系在一起的,總體推進還是比較適度的。總之,現在金融業的發展一定要在一個規范合理監管的框架下運行,或者叫審慎監管下運行。”
李克穆表示,互聯網金融在初期發展過程中,各種各樣的現象都會發生,現在需要有一個社會的監督機制,一個是國家的監管,一個大眾的監管,這都是需要的。在目前來看,金融秩序還是向好的方向發展的。
他表示:“關于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據我所知,很多專家學者都提出了一些建設性的意見,實際上互聯網金融在國際上并沒有這個概念,只是指一些p2p的手段。在我們國家它是比較突出的。最早是一些企業家提出這個概念,現在普遍被大家接受了,越是發展的快,越要有適度的監管。這方面,最近一段時間,金融機構也在研究這個問題,我相信進展還是非常快的。”
“總之,既要允許這個行業發展起來,同時也需要一定的規則,這樣它才能發展的更好。”李克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