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房產證”有差異,“不動產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內頁內容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自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正式入實操階段,它的展開將為房地產稅的征收起到基礎性作用,并推動遺產稅、物權保護等一攬子制度改革。
經濟觀察網記者從權威渠道獨家獲悉:這一工作將在成都、青島、廣州、杭州、廈門、濟南、武漢等15個城市提前開展,也就是說這些城市居民的“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將陸續換發成“不動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不動產權證”證件設計初稿已出爐,并已在國務院內部征求了中央編辦、財政部等八部委意見。
記者掌握的信息顯示,記者掌握的信息顯示,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房產證”有差異,“不動產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內頁內容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雖困難重重,但不動產登記工作仍鼓浪前行,中央編辦、財政部、住建部、農業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海洋局8家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已成立,其中財政部較積極,正緊鑼密鼓地推行房地產稅立法,爭取2015年年底出臺《房地產稅立法(草案)》,因不動產登記工作和房地產稅是一個串聯的改革制度,“我們正在調研不動產登記的技術系統,技術指標是我們房地產稅立法的參數之一。”財政部一位官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