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現代社會組織建設的意見》,全面部署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政府職能轉移、政府購買服務等改革舉措。
浙江省社會組織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為該省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做出了頂層制度設計。
《意見》提出要推進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制改革,擴大直接登記范圍,除政治法律類、宗教類社會組織及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以外,其他社會組織可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重點在行業協會商會中引入競爭機制,取消 “一業一會”限制;降低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登記門檻,實行登記備案雙軌制,支持城鄉社區成立樞紐型社區社會組織和社區社會工作室。
同時,《意見》明確要分類推進社會組織在機構、人員、職能、資產、財務等方面與行政機關脫鉤;編制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的目錄、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目錄、優先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推薦目錄。將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納入政府產業扶持和社會事業發展扶持政策范圍。
不僅如此,浙江省還大力推進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 《浙江省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出臺,對社會組織信用信息記錄、管理等做出具體規定,提出了浙江省社會組織失信行為記錄標準(試行),建立了社會組織失信“黑名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