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款通過保險“洗”為“小金庫”、養老保險“躉繳即領”、“黑錢”置換保險標的后獲得賠償……隨著保險行業的高速發展和業務創新,保險業日益成為洗錢的秘密通道。
保監會近日發布《保險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專家稱,這一指引為保險公司確定了洗錢風險的評估流程,構筑起了自查洗錢的第一道防線。
洗錢呈現手段多樣化、隱蔽性的趨勢
來自保監會的信息顯示,2013年保監會對6.7億元股本資金來源、4531家新設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反洗錢制度進行了反洗錢審查,對1萬多名高管進行了反洗錢培訓測試。
“保險洗錢的實質,是不法分子通過購買保險產品及配套方式,將不合法收入‘洗’成合法!北本┕ど檀髮W保險系教授王緒謹說,由于保險具有社會滲透性以及投保退保自由、繳費靈活等特性,一進一出就可以把錢洗白。從暴露出的案件看,目前洗錢呈現手段多樣化、隱蔽性的趨勢。
從洗錢手法上看,主要有長險短做、團險個做、理賠洗錢等。
“‘長險短做’是最常見的洗錢方式。”總部位于北京的一家保險公司負責人說,由于壽險產品洗錢成本最低,投保人往往通過購買高額保費的長期壽險產品,一次性繳納全部保費,待保險合同成立后再以各種理由要求退保,甚至同時購買多份保單以“漂白”黑錢。
團險個做也是保險洗錢高發地帶。廣東省東莞市法院曾于2008年審理一起通過購買商業保險發福利,私分國有資產的案件,六名涉案人員利用下屬公司改制的機會為員工“謀福利”,以購買商業保險的形式將賬外“小金庫”中3300萬元公款發給全體員工,私分國有資產進行洗錢。
“這種‘買保險發福利’的形式較隱蔽,很多人以為只是正常福利措施,其實已經涉嫌洗錢,背后隱藏著貪污和私分公款罪行。”王緒謹說。
保險理賠“洗錢”更為常見。據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介紹,保險理賠“洗錢”主要是社會上的不法分子有計劃地用黑錢置換保險標的,騙取保險公司資金。被稱為“重慶第一貪”的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晏大彬案的公開法庭資料顯示,2007年,晏大彬收受巨額賄款后,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其妻付尚芳將部分受賄所得購買泰康人壽千里馬兩全保險(分紅型),保費49萬元,從而達到洗錢目的。
保險業反洗錢有了“操作指南”
隨著指引出臺,保險業反洗錢有了明確的“操作指南”。事實上,早在2007年1月,央行就下發了《關于證券期貨業和保險業金融機構嚴格執行反洗錢規定防范洗錢風險的通知》,保險開始被納入反洗錢領域;2010年,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的通知》,規定違反反洗錢法的保險高管將被行業禁入等;此次出臺的指引,則側重保險公司對洗錢風險的日常管控,反洗錢成為保險業日常業務“常規動作”。
根據洗錢風險來源,指引將保險機構的洗錢風險分為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并分別制定了一套指標評估體系。
內部風險重點考察了“產品風險”。指引提出,以下幾類保險產品被用于洗錢的可能性較大,為重點防范對象,如投資型保險產品、具有儲蓄功能的保險產品、高現金價值產品、退保損失小的產品等。
互聯網保險洗錢則成為重點規范的外部風險。國內一家壽險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投保人通過網絡在線投保和支付保費后,有的保單還需在線下補辦相關手續,但電子簽名保單已生效,投保人很容易就退保變現。
針對這一新趨勢,指引重點規范了電銷、網銷等“非面對面交易”,規定保險機構在設計該類保險產品時可對保險金額進行累積限制,銷售時重點關注投保人投保頻率、退保頻率和多個電銷客戶使用同一聯系方式等情況。
倒逼企業反洗錢自律
記者調查發現,由于反洗錢工作既增加運營成本又易造成業務流失,部分保險公司反洗錢內生動力不足。因此,專家指出,未來在進一步提高企業規范意識的同時,政府部門也需加強監管力度。
“高額保費有著巨大的誘惑,保險公司可以收取管理費、手續費等,年終業績數字也不錯,企業未必有反洗錢的自覺性,只能通過監管來倒逼企業自律!笔锥冀洕Q易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坦言。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反洗錢法明確要求金融機構應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對其職業、家庭狀況、經濟收入等進行確認。但通過保險洗錢的客戶往往存在無法說清資金來源、無正當理由使用特別復雜的公司結構或隱名股東等行為。保險公司業務人員也往往為了追求業績,對此不做深究。
王緒謹認為,部分保險公司對洗錢“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行為,可能對國家金融秩序及社會秩序產生多重負面影響,監管部門可對保險公司在見費出單、賠款同名轉賬等方面進行不定期抽查。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將創新思路,通過開展量化案件管理考核、內審檢查,主動加強與公安等部門執法合作,著力完善監管方式。
廣東省保監局已與人民銀行、公安部門等建起保險洗錢的對接聯動機制,并要求轄區公司指定專人專崗開展反洗錢數據報送、日常監測和風險防范工作,此次指引出臺有助于進一步提升反洗錢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