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托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信托保障基金公司”)19日在2014中國信托業年會上宣布正式成立。中國銀監會黨委副書記、副主席周慕冰向信托保障基金公司許志超頒發了金融許可證。
據悉,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是經國務院同意,由銀監會批準成立并負責監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由中國信托業協會聯合13家信托公司共同出資設立,目前已經中國銀監會正式批準開業。信托保障基金公司的創立大會和第一次股東會議已于12月16日在京召開。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作為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負責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并經營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業務。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以管理保障基金為主要職責,不追求利潤最大化,以化解和處置信托業風險為主要任務和目標。
在管理方面,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接受銀監會的日常監管,包括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規范全面的持續監管。同時,保障基金公司經營的各項業務均需要符合資本充足率和流動性比率等核心監管指標的要求。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按照《公司法》建立和完善現代公司治理結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各司其職,規范運作;按照中國銀監會頒布的《信托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和公司章程建立規范的業務和管理制度以及風險防控體系,確保公司穩健運行。
會議還宣布了中國信托業保障基金首屆理事會的構成及職責。基金理事會根據《信托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按照市場化原則由中國信托業協會組織產生。11名理事人選由各信托公司推薦,經全國68家信托公司選舉產生。基金理事會作為保障基金的決策機構,負責審議和決策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的重大事項。
相關負責人表示,設立專門的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建立一支熟悉信托業市場、能監測信托業風險的專業隊伍作為基金管理人,通過市場化運作,可以有效提升保障基金處置風險能力,更好地承擔化解和處置信托業風險的重要任務,從而提振投資者對行業的信心,促進信托行業的發展。同時,這種機制設計也是對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定以及安全網制度安排的改革創新和積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