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西安市委常委會議于近日討論通過了《西安市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實施細則》,對經費管理、因公出國、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資源節約等做出詳細規定。 在經費管理方面,《細則》規定,黨政機關依法取得的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收益和處置等非稅收入,必須及時足額上繳國庫,嚴禁以任何形式隱瞞、截留、擠占、挪用、坐支或私分。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建立預算執行全過程動態監控機制,防止年底突擊花錢等現象發生。 對于辦公用房,《細則》規定,嚴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贊助建設和捐贈建設,嚴禁借企業名義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設。黨政機關辦公樓不得追求成為城市地標建筑,嚴禁配套建設大型廣場、公園等設施。黨政機關超過規定面積標準占有、使用辦公用房以及未經本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審核批準租用辦公用房的,必須予以騰退。 《細則》同時要求,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租用超過規定標準的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出借公務用車;不得因私使用公務用車;不得擅自擴大專車配備范圍或變相配備專車。節假日(含雙休日)期間,除值班備勤、應急搶險和其他特殊工作需要外應當封存停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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