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研究座談會12月1日在北京召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李偉出席會議并致辭,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陳錫文作主旨發言,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作會議總結,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等出席座談會并發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軍擴主持開幕式。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黨組成員、辦公廳主任隆國強,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等中央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各省區市發展研究中心、農業廳、農辦負責同志,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地區的代表,經濟和法學領域的專家學者參加了此次會議。
李偉在致辭中表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從黨政部門到學術界,都在深入謀劃改革舉措、積極討論改革議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作為直接為中央決策服務的重要智庫,是改革的積極參與者和重要推動者。根據有關方面安排,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承擔了部分重大改革課題研究、部分改革方案第三方評估任務,直接參與了部分改革任務的方案制定。這其中,農村改革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就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總體思路、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進行了專題研究,參與了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等方案的研究。今后還將繼續深化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研究。
陳錫文在主旨發言中表示,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理論上要深入研究,但是要更多地去傾聽農民的呼聲,要總結農民的實踐,要探究農民到底為什么要這樣做。他認為,要更好地引導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需要在農村集體經濟制度組織形式的基本特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目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后的資產經營形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界定等10個方面進行深入的理論、制度、政策研究。
韓俊在總結發言中表示,這次會議是在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非常重要的會議,對深化一些重大問題的理論認識,指導下一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當前,相對于實踐的創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理論研究、法律建設顯得滯后。深入研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在理論、法律和政策層面涉及的深層問題,可以為做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法治建設的頂層設計提供理論支撐。他認為,此次會議討論的包括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范疇、集體產權以及成員權如何界定、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組織形式等12個方面的話題,對將來推進和把握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方向大有裨益。
在為期一天的討論中,與會代表認為,農村集體所有制是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制度基礎。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以來,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多突破,但這項改革還沒有完成。只有通過深化改革,找到更有效的實現方式,才能使農村集體所有制立得住、行得遠。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根本方向是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集體所有制和集體經濟更有效實現形式,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為此,需要重點研究和解決好農村集體產權主體歸屬、集體資產的確權賦能、集體成員權界定、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機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人地位等問題。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特別是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既需要解放思想、大膽探索,也需要守住集體所有制、保護農民利益、于法有據等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