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20日消息,《國務院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刊發,為切實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提出十條措施。 一是充分發揮現有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地方中小企業扶持資金將小型微型企業納入支持范圍。二是認真落實已經出臺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研究出臺繼續支持的政策。三是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企業創業基地(微型企業孵化園、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建設的支持力度。四是對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五是鼓勵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六是進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政策。七是鼓勵大型銀行充分利用機構和網點優勢,加大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力度。八是高校畢業生到小型微型企業就業的,其檔案可由當地市、縣一級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九是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十是大力推進小型微型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為小型微型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準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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