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楊劍波發布微博稱,“北京一中院剛通知,因為案情復雜重大,經高院同意,關于本人訴證監會的案件再次推遲三個月。”據知,這已經是北京一中院第三次下達延期宣判的通知。

光大烏龍指事件
去年8月16號,光大證券因為套利交易誤操作大量的買入股票,造成當天A股瞬時大漲,隨后光大證券又在沒有公告的情況下通過反向在ETF和期貨市場中套利減少損失,這個操作隨后被證監會認定為是內幕交易。今年4月3號楊劍波起訴證監會,他的要點主要是:一、推翻了光大證券錯單交易信息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內部信息,他認為8·16當天,媒體已經于下午開始前公開報道了錯單交易事出光大證券,第二他認為光大證券并沒有利用錯單交易這一信息進行主觀的謀利,針對上午錯單交易采取的對沖措施是基于市場中性策略型投資進行的常規性的操作,他認為不應該對自己應該處罰,處罰的對象錯誤,他認為自己并非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而他只是依照公司決策履行職務的行為,在對沖交易過程中,并沒有起到較大的作用,市場進入的處罰不大,證監會則請求這個法院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