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天津、吉林、貴州等地農村調研發現,盡管有關部門開展綜合治理打擊賭博成效初顯,但多地農村賭博活動改頭換面、分散隱蔽,有的轉移場所隱藏窩點、專車輾轉接送人員,有的配備對講機、360度監控探頭等先進工具,層層設崗監視執法行動。更有甚者,一些農村賭博組織體系配套環節漸趨完善,抽成放貸坐收暴利的莊家和負責接送賭徒、盯梢、記賬的外圍人員內外分工明確,逐漸形成一條吞噬農民財富的利益鏈條。
賭博形式改頭換面轉入地下 設局者抽成放貸坐收暴利
隨著互聯網在農村地區的推廣普及,賭博借助網絡技術“升級換代”并迅速蔓延。此外,一些不法分子以合法的棋牌室、彩票站為掩護從事賭博行為。
近年來,一些地區公安機關堅持“露頭就打”原則,打擊農村賭博取得初步成效。但是,部分地區賭博活動正轉入地下隱蔽發展,手法也頻頻翻新,可以說農村賭博在一定范圍出現“升級”蔓延趨勢。
除了案件數目驚人,農村賭博的具體形式在不斷翻新。據山東、河南、天津一些干部群眾介紹,繼賽馬、斗雞、賭羊和斗蟋蟀之后,部分農村地區賭狗開始活躍。記者曾在天津靜海縣與河北交界的一個鄉村看到,4輛小型卡車上拴有共約30條又細又長、擅長奔跑的“細狗”,現場聚集著上百人參賭。組織者每次選出兩條“細狗”分別由兩人牽住,另有1人在100米開外放開一只兔子,同時放開這兩條狗,就賭哪條狗先抓到這只兔子。一位組織者告訴記者,每條狗身上下注超過5000元才能開賭,而參賭人員每次下注的賭資最低幾百、最高幾千元。
部分基層民警還反映,隨著互聯網在農村地區的推廣普及,賭博借助網絡技術“升級換代”并迅速蔓延。山西晉城警方曾破獲一個賭博團伙,犯罪嫌疑人趙五慶等人多次糾集、招引一些富裕起來的農民,利用互聯網參與緬甸賭場舉辦的網絡賭博,從中提取利潤。據當地警方統計,約有11個鄉鎮100多農民參與,涉案金額高達3200萬元。
此外,隨著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打擊力度加大,部分地區農村賭博活動改頭換面、分散隱蔽,有的轉移場所隱藏窩點、專車輾轉接送人員,有的配備對講機、360度監控探頭等先進工具,層層設崗監視執法行動。一些農村賭博團伙甚至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以合法的棋牌室、彩票站為掩護從事賭博行為。看似正規的彩票站實際上有正規彩票和黑彩兩個賬戶,棋牌室則以紅、綠、藍等不同顏色籌碼代表不同金額,賭完后再拿籌碼換錢。這種情況即使警方控制了現場、認定了證據,也很難把籌碼作為認定賭博的依據。
吉林公主嶺市公安局6月17日破獲一起農村聚眾賭博案件,抓獲本地和外地涉賭人員共100多人。執法人員經審訊發現,賭局的設局者“二十抽一”,即一次2萬元的賭資能抽1000元的利頭。這場賭局剛剛兩個小時就抽了幾萬塊錢。
一些不法分子還在現場放高利貸輕松坐收暴利。天津、貴州等地一些基層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當前農村賭博較為流行的高利貸是“九五利”,即借給參賭人9500元,3天后要償還1萬。有的地方利息更高,1萬元的高利貸一天利息就是500元。
記者在調研中發現,農村賭博的組織者大多通過抽成、放貸等非法手段輕松坐收暴利。一個賭局賭的次數越多,設局者抽成也就越多,一些設局者一天的抽成高達20多萬元。在這樣驚人利潤的刺激下,大量不法分子鋌而走險“一茬接一茬”地推動農村賭博蔓延,有些不法分子為逃避執法機關打擊,頻頻翻新聚賭手法并具備一定的反偵查能力。
賭博組織分工嚴密形成利益鏈條 致富能手、失地農民因賭返貧
一方面,內部由莊家負責提供場地、召集人員,并從賭局中“抽紅”;另一方面,外圍人員各有分工,形成利益鏈條,從公安局、派出所門口到村屯路口,再到山田道口,一般設有三四道崗哨。
記者調研發現,農村賭博形式在改頭換面不斷蔓延同時,也呈現出諸多新特點新動向。其中一個特點便是涉賭人員結構多元化。據天津、吉林等地公安人員介紹,近年來農村涉賭人員在年齡、群體、性別等方面出現多元化趨向。一是年齡由中青年為主開始向兩端延伸。二是婦女比例逐年增加。三是群體結構多元,一些“致富能人”甚至中小學生也深涉其中。
此外,農村聚賭地點更趨隱蔽變換。聚賭人員大多“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開展“游擊戰”,聚賭地點千變萬化。首先是農村生產生活場所成賭博“主戰場”,一些空置老屋、閑棄廠房頻頻被用來聚賭,而且最多不超過3天就換地方。其次是縣市區域交界處成聚賭“好地帶”。第三是深山老林、荒地河邊等偏僻地成為聚賭“新勝地”。
同時,農村賭博組織體系配套環節漸趨完善。據一些基層執法人員介紹,當前在農村地區組織賭局需要內外兩方面人員縝密配合。一方面,內部由莊家負責提供場地、召集人員,并從賭局中“抽紅”;另一方面,外圍人員各有分工,形成利益鏈條,從公安局、派出所門口到村屯路口,再到山田道口,一般設有三四道崗哨,酬勞為每人每天100元,負責往返接送參賭人員的司機,一天收入200元,還有專人負責送飯,費用全由莊家支付,一天的費用在1500元左右。
在調研中,記者采訪的基層干部群眾對農村賭博深惡痛絕。他們認為,賭博不但為農村社會穩定埋下極大隱患,也危及基層黨和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公信力。首先應該看到,賭博會誘發刑事犯罪等惡性事件。2013年,吉林公主嶺市公安局范家屯派出所破獲的“9·14”殺人搶劫案,就是一起因賭博誘發的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分子因輸錢頓起搶劫邪念,在入室搶劫中遭到激烈反抗,順手抄起院中斧頭對受害人痛下殺手。吉林省治安管理總隊負責人曲永發認為,農村賭博往往使參賭農民債臺高筑、傾家蕩產,一些輸掉幾千甚至幾萬元的青壯年農民極易因此打架斗毆、殺人搶劫,給基層社會治理帶來極大負面影響。
同時,農村賭博還疊加放大涉黃、涉黑、涉毒等事件負面效應,同時還導致不少農村致富能手、失地農民因賭返貧。
以賭為樂助漲歪風邪氣 法規滯后成治賭“短板”
有關“以賭博為業”的表述是指以賭博所得為生活或揮霍的主要來源,但在司法實踐中,“以賭博為業”缺乏實際可操作性認定標準,也很少有人因“以賭博為業”而獲刑。
天津、吉林、貴州等地的干部群眾和專家學者分析認為,當前部分地區農村賭博活動之所以屢禁不止、屢打不絕,主要是文化建設相對滯后、生活陋習延續難改為賭博活動提供了“社會土壤”。而不法分子為牟取暴利不惜鋌而走險,賭博手法翻新及設賭局者反偵查逃避打擊更是助漲農村賭博蔓延。同時,現行法規滯后、治理力度不強影響到依法打擊農村賭博的效果。
記者在調研中發現,目前有相當多的農民由于受農村地區歷史文化影響,對賭博缺乏正確認識,存在一定程度的“以賭為樂”生活陋習,從而為農村賭博生存、發展提供了豐厚“土壤”。
記者還注意到,一些農民“樂賭不疲”,還有很多農民被“一夜暴富”所吸引,逐漸從旁觀者變成了參與者。貴州安順農村一位老“賭徒”告訴記者,他曾親眼看到一個青年農民在輸光后,靠著現場借來的1萬元高利貸當即贏回40萬元。他說,賭博既可以讓人一夜暴富,也可以使人一敗涂地。一些農民抱著僥幸心理參與進去,初期可能嘗點甜頭,結果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甚至嗜賭成性。
此外,在法律層面,當前有關部門打擊賭博犯罪的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基層執法人員表示,目前相關法規建設滯后,導致依法打擊農村賭博存在“短板”。
首先,有關“以賭博為業”的表述是指以賭博所得為生活或揮霍的主要來源,但在司法實踐中,“以賭博為業”缺乏實際可操作性認定標準,也很少有人因“以賭博為業”而獲刑。
其次,有關司法解釋對“聚眾賭博”從人數和金額上做出了認定細則,但在實踐中卻遭遇種種尷尬。如“3人以上”的標準往往面臨著“兩人對賭,抽頭漁利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或賭資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等情況,卻不能認定是“聚眾賭博”。
第三,對與賭博有關的涉賭人員懲罰細則不夠明確,比如圍繞聚眾賭博而產生的接送、招引參賭人員,在賭場外盯梢望風、維持賭場秩序,幫助抽取費用、記賬的專門人員,對這些外圍人員的懲處,執法機關往往在法理和實踐層面都面臨很大困惑。
基層一些民警認為,當前法規側重打擊聚賭人員,對一般的參賭人員缺乏有效有力的處罰細則,這也是農村賭博有所抬頭的一個原因。吉林、天津的一些執法人員表示,在實際操作中,一方面,對參賭人員執法機關只能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最多拘留15天,起不到真正的懲戒作用;另一方面,公安機關對罰款的執行缺乏有效強制措施,罰款往往很難收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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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治賭須先織密“法網” |
記者 高楠 李春惠 鄧中豪/采寫 |
對于當前農村賭博出現的新變化新趨勢,一些基層干部群眾、專家學者建議,通過完善立法織密“法網”、創新基層治理完善打擊手段、探索征信體系建設等舉措,把治賭作為農村基層法治建設的突破口,依法有效遏制這一社會毒瘤的發展蔓延。
完善法制建設 提高違法成本
一些執法人員和專家學者認為,打擊賭博犯罪關鍵要從法制建設入手,提高違法成本、消除法律盲區,通過織密法治“鐵網”,提升打擊賭博犯罪能力。
部分法學界人士建議,可參考日本、韓國以及我國臺灣地區的刑法規定,適時設立“常習賭博罪”:一是加強對賭博犯罪新特點新動向的調查研究,把握賭博犯罪在農村地區發展、蔓延的內在規律。二是將打擊賭博納入基層法治建設,借鑒國內外相關經驗,適時設立“常習賭博罪”。三是針對“以賭博為業”缺乏可操作性等問題,適度加大“常習賭博罪”適用力度,只要犯罪嫌疑人屢教不改、反復涉賭,即可參照執行。
天津、貴州一些執法人員建議,根據基層司法實踐情況,將“聚眾賭博”認定門檻由“3人以上”降低至“2人以上”;以“聚眾賭博”涵蓋“開設賭場”概念,直接將量刑年限改為情節嚴重的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配以其他懲處措施,以此提高執法標準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吉林長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負責人李文貴建議,以刑法補充條款或司法解釋的形式,明確賭博犯罪的具體標準,對構成賭博犯罪的細節明晰界定,特別是對為賭博提供服務的涉賭人員,如提供場所、望風放哨、餐飲接送等外圍人員,完善和明晰相關懲處措施,以增強執法實踐中的打擊效果。
豐富打擊手段 建立禁賭責任制
天津市一些執法人員建議,加大舉報制度建設,把鼓勵民間舉報作為綜合打擊的主要抓手。一方面,在農村賭博較嚴重地區劃撥專門預算、健全特殊保障機制,建立對舉報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機制;另一方面,發展壯大“耳目”隊伍,除在普通群眾中發展治安積極分子外,加大教育感化涉賭參賭人員及時為警方提供線索,形成立體全面的治賭民間網絡。
貴州省社科院社會研究所副研究員陳訊建議,探索建立禁賭責任制,推廣交叉執法、聯合執法等探索經驗:對基層公安機關實行更嚴格的禁賭責任制,轄區內如果發生大規模聚賭而未掌握情況,即問責分管領導、主管領導;推行“交叉抓賭”,在上級公安機關的組織下,經常性、不定期地部署警力到另一個區域執行抓賭任務,防范庇護轄區內涉賭參賭人員;開展聯合執法,推廣充實“警務協作平臺”,建立鄰近區域賭博問題定期通報制度,通過集中演練、聯合執法,提高區域整體打擊能力。
此外,部分基層執法人員和專家學者認為,打擊農村賭博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基層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大統籌:一是公安、檢察、法院履行職責,快偵、快破、快訴、快判,堅決遏制賭博違法犯罪蔓延的勢頭。二是層層包干負責,集中優勢警力開展重點整治。三是開展大要案攻堅行動,狠剎“非法彩票”“賭狗”等變相賭博活動,形成一定社會聲勢。
創新基層治理 制定誠信“黑名單”
一些社會治理方面的專家學者認為,針對當前部分農村地區的生活陋習和精神營養缺失問題,各級黨委政府應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橋頭堡”作用,創新基層治理,加強教育引導,有效鏟除賭博的“社會土壤”。
吉林大學中國地方政府管理創新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郅強建議,圍繞綜合治賭在農村地區建立一整套創新機制:明確鄉鎮黨政“一把手”作為打擊賭博犯罪的第一責任人,凡放任不管或查處不力的一律追究主要領導責任;把打擊工作列為農村黨員干部述職述廉、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試行“一票否決制”,即存在賭博犯罪的村集體及村干部,一律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所長張寶義認為,農村基層社會治理應實現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一是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作用,加強基層黨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二是結合各地實際對農民進行創業致富和新技能培訓,引導促進富余勞動力“謀致富、思發展”,有效擠壓這一群體的“閑散時間”。三是探索建立農村社會誠信體系,將參賭涉賭人員納入誠信“黑名單”,與相關扶貧項目、種植補貼發放等直接掛鉤。同時建立對應的淡出機制,如有舉報立功表現或一段時期內不再涉賭,則從“黑名單”逐漸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