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資源富集的貴州省全面推行礦業權招拍掛出讓制度,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市場化、利用產業化和資源效益最大化。
記者從貴州省政府了解到,有關部門將合理確定礦業權投放總量、結構、布局和時序,嚴格實行最低開采規模、綜合利用率、環境保護等規劃準入條件,為全面推行招拍掛出讓提供直接依據。
按照招拍掛出讓制度,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貴州省所有新設礦業權原則上均將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其中,《礦產勘查開采分類目錄》中的第一類礦產,原則上全部以招標方式出讓;第一類、第二類礦產中可露天開采的簡單沉積礦床或經簡單地質工作就能查明資源的礦產,不再新設置探礦權,直接以拍賣、掛牌方式出讓采礦權。
貴州還將從嚴控制協議出讓礦業權。對于新配置礦產資源,原則上必須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按招拍掛的方式出讓礦業權。確需采取協議方式出讓的,需報貴州省政府同意并符合有關規定,以協議方式取得探礦權的,5年內不得轉讓;以協議方式取得的采礦權除參與企業兼并重組和整合外,投產未滿5年不得轉讓。
為強化礦業權市場監管,貴州將建立網上監督系統,嚴格執行礦業權交易規則,嚴查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違規干預礦業權交易的違紀違法行為。同時,明確要求礦業權出讓全部收入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交,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
貴州省能源資源富集,煤、磷、鋁等40多種礦產資源保有儲量居全國前十位。其中,已累計探明煤炭儲量587億噸,居全國第5位,素有“江南煤海”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