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了解到,為支持文化產業快速發展,對符合文化產業發展方向、技術含量高、產業帶動性強的重大文化項目,今后將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山西正處于工業新型化、農業現代化、市域城鎮化、城鄉生態化的加快發展期,用地需求呈剛性增長,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戰略部署,“十二五”期間山西省用地總量將達到150萬畝以上,用地缺口達到65萬畝左右,每年都有不少項目因為國家建設用地指標的限制無法上馬。
為支持文化產業快速發展,山西省政府日前發布《支持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要求落實相關土地政策,將文化企業用地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符合山西省文化產業發展方向、技術含量高、產業帶動性強的重大文化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后凡符合《劃撥用地目錄》規定的文化產業項目,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劃撥方式供地;對原土地使用者利用已取得的非經營性用地興辦文化產業的,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協議方式補辦出讓手續;對經山西省人民政府批準立項的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可采取招標方式供地。
此外,山西省還將鼓勵各地依據城鄉規劃在舊工業區、舊村、舊城區改造建設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對于非公有制文化企業收購、兼并國有文化企業的,被收購、兼并企業原使用的國有劃撥土地,應當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手續;非公有制文化企業承包、租賃國有文化企業的,國有文化企業原使用的國有劃撥土地可以租賃方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