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總量躍升至全球第二,國內企業競爭力不斷提高,個別領域人士開始對外資產生偏見,“外資無用論”、“外資沖擊論”和“技術封鎖論”再次抬頭,一些人認為“當前吸引外資已無關輕重”,“外資企業壓制本土企業成長”,“向外資企業始終學不到核心技術”。
專家指出,應看到外資當前在我國稅收、就業等領域的貢獻依然很大;為國內經濟領域的多項改革,提供了可供參考的經驗和加快實施的動力;幫助國內企業迅速掌握了一些初級技術,為下一步研發核心技術奠定了基礎。繼續利用外資、優化用好外資、重點引進外“智”,仍是未來我國經濟領域的重要工作。
作用大不如前VS經濟發展動力
在一些地區,一些基層干部對外資工作不愿多談,甚至有一些人表示,“當前國內企業的競爭力也很強,市場資金也非常充裕,外資對我國的作用已大不如前。與外資企業相比,我們更愿意將招商引資的重點,放在央企及其分支機構上面,因為它們在銷售和招投標方面具有優勢。”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王志樂、南開大學跨國公司研究中心教授張誠等認為,過去我們不計代價引進外資,并賦予其“超國民待遇”的時代確實已經過去。但不能忽視,外資企業仍在我國經濟體系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以經濟增速處于全國前列的天津為例,目前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34%,利稅總額的35.7%、外貿出口的67%,都是由外資企業創造的,外資企業提供的就業崗位超過150萬。在上海,外資企業在2013年創造了超過1/3的稅收,吸納了超過1/4的就業人數,貢獻了約2/3的進出口總額和工業總產值。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不能再依靠投資拉動國內經濟增長,要將重心轉向消費,由此判斷外商投資也不再重要。
對此,一些專家認為,考慮到中國當前所處的發展階段,不能照搬套用歐美國家以消費促增長的發展模式,簡單否定“高儲蓄、高投資”。發展中國家在超常規的“追趕”階段,投資是經濟發展的真正動力,中國投資與消費的比例,會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而合理演進。因此,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外商投資依舊十分重要。
學者呼吁,過往30多年,中國收獲了豐厚的開放紅利,未來仍要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進一步打開外商投資之門。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出席2014天津夏季達沃斯論壇時對外國企業家強調,中國的大門打開了,會越開越大,絕不會關上。他表示,在華外資企業如遇到問題,可直接向中國政府提出。大家在中國的投資和貿易可以自由往來,中國會成為你們投資和開拓市場的沃土。
沖擊國內企業VS正向促進改革
以跨國公司為代表的一部分外資企業,往往能夠憑借實力和經驗,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因此,一些地區在設定產業政策時,往往對外資企業充滿顧慮。還有一些學者提出,當前國內經濟的首要任務是推進各項改革,外資是否進入,與改革關系不大。
天津財經大學校長李維安認為,外資企業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擠占了國內企業的成長空間,但這種競爭只要不違背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僅能夠極大地激發國內企業的創新動力,促進市場優勝劣汰,還能促使國內經濟領域各項改革加速推進。
外資是改革的“試金石”。成都國家高新區一位干部說,國家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的企業還處在學習創新的階段,交學費是不可避免的。但那些在與外資企業競爭中存活下來的企業,國際化的意識都增強了,走出去的步伐都加快了。
外資是改革的“催化劑”。2014年,為加大對外資的吸引力,上海自貿區負面清單開放度進一步提高,成為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服務思維建立的重要抓手,也為國內其他地區的政府部門提供了可供借鑒的經驗,“以開放促改革”的效果愈加明顯。
外資是改革的“同盟軍”。外資采用參股的方式進入中國,可以促進國內企業加速自身改革。《經濟參考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渣打銀行作為戰略投資者,深度參與了渤海銀行籌建和公司治理建設,幫助銀行建立起較為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實現了中資和外資的雙贏。
業內呼吁,只要設定不威脅國家安全的紅線,在市場中健全完善法律法規,杜絕壟斷和惡意競爭,就不要懼怕外資的進入和競爭。
外企技術封鎖VS提升自主創新
有觀點認為,外資企業只是將中國當成“血汗工廠”,看重的只是低成本,真正的核心技術卻一直牢牢把控在自己手中。而只有國內企業的創新和專利,才是真正屬于“我們自己”的。與其花力氣引進外資,不如培育本土企業。
王志樂認為,與國家主導的衛星、導彈等非市場化產品創新不同,絕大多數產品受市場競爭制約,要搶時間爭機遇。一旦錯過時機,讓別人先占領了市場,即使自己研發出了同樣產品,也會沒有市場。在全球化時代,所有產品都靠自己創新也是難以成功的。
專家呼吁,應全面看待外資進入與國內自主創新的關系。
首先,不光要盯住外資身上的核心技術,也要關注一些制造技術、操作技術。空客天津總裝廠的生產線上,裝配工人很多都是中國人。一架飛機5萬多個零部件,需要系統的裝配技術,這些通過引進外資,我們能夠在短時間內掌握,既節約了研發時間,也為下一步研發核心技術打下了基礎。
其次,外資企業和國內企業之間的人員流動,也能促進國內企業的技術進步。比如,摩托羅拉近幾年在中國的業務開始衰退,目前在天津開發區的機構已經很小了,但現在國內手機通訊企業里面,有很多是曾經在摩托羅拉工作過的人,這是外資企業的技術外溢,也是對我國技術進步做出的巨大貢獻。
此外,自主創新中包括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和集成創新,這些恰恰都要求中國吸納全球資源,在引進外資基礎上創新。
今年以來,在我國加強反壟斷調查執法,凈化商業環境的大背景下,部分西方媒體和機構聲稱跨國公司在華投資的“黃金時代”已經結束,再掀“中國投資環境惡化論”波瀾。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采訪發現,外商投資企業對于在華經營的“抱怨”集中在勞動力成本攀升、失去“超國民待遇”等方面。
專家指出,盡管我國外商投資環境不斷優化,仍有一些媒體、機構和企業錯將優化當惡化。
在華投資日益慎重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學院教授聶名華說,自2009年力拓商業間諜案引發“中國投資環境惡化”的論調以來,一些國外媒體與機構對于中國政策、法律等的抱怨和指責聲不斷,它們以部分企業“大規模撤資”作為“佐證”唱空中國。
根據2014中國歐盟商會商業信心調查報告,進入中國市場不到5年的公司中有37%認為黃金期已經結束,而進入中國市場10年以上的在華企業中有48%認為最好的時代已經過去。而來自本土企業更激烈的競爭被視為“黃金時代”已經結束的主要原因。
記者采訪了解到,外商投資企業對于在華經營的“抱怨”集中在勞動力成本攀升、失去“超國民待遇”、法律制定與實施缺乏透明度、知識產權保護執法不力、市場準入壁壘、網絡審查、在華經營壓力增大等。
中國美國商會發布的2014年度《商務環境調查報告》稱,勞動力成本、法律不明確且解釋矛盾以及合格勞動力短缺,構成美國在華企業運營的前三大挑戰。
一些受訪的大型外資企業相關負責人說,考慮到投資環境問題,近年來,在華投資越來越慎重,一個項目從規劃、考察到落地,一般會從內地到沿海選5、6個城市,組織代表團去考察,了解當地的物流、政務等環境,掌握未來10年的回報等基礎數據,花費的時間和精力比以前多得多。“媒體報道和機構調查是投資的重要參考,一些企業正在調低在華盈利預期、修改投資計劃。”
“關于中國投資環境是否惡化的爭論,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推動改善投資環境,有些抱怨可以說是善意的提醒。但是,也要防止誤導投資預期,屏蔽外商投資。”武漢大學跨國企業研究中心主任吳先明說。
“國民化”導致心理落差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投資環境不斷改善和優化,利用外資水平和質量不斷邁上新臺階。根據商務部統計,2014年上半年,外商投資新設立企業10973家,同比增長3.2%;實際使用外資金額633.3億美元,同比增長2.2%。世界銀行《2014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中國是自2005年以來前沿距離縮小最多的前50個經濟體之一。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盡管我國外商投資環境不斷優化,仍有一些媒體、機構和企業認為中國投資環境不斷惡化,主要原因在于“國民化”導致心理落差、對“擇優選資”不適應、將競爭壓力持續增加歸因為“非市場化”以及把凈化市場環境理解為打擊外資。
四川省商務廳副廳長劉欣說,內外資企業所有稅種全部實現統一之后,對于一些長期享受“超國民待遇”的外商投資企業,特別是那些依靠優惠政策獲得競爭優勢的外企而言,必然有所不適并感到較大的生存發展壓力,繼而發出中國投資環境惡化的感慨。此外,更多企業擔憂未來能否享受到與國內企業一樣的國民待遇。
湖北省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監督管理處處長楊小川認為,與過去放到籃子里都是菜相比,近年來,地方政府越來越傾向于擇優選資,從產業布局、完善產業鏈、環境保護等角度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這給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發展帶來了巨大挑戰,部分受到影響的外企據此認為中國投資環境在惡化。
2014中國歐盟商會商業信心調查報告稱,只有14%的企業對未來競爭壓力表示樂觀,民營企業仍然是在華歐洲企業的頭號競爭對手,來自國有企業的挑戰正在增加。“國有企業仍然被普遍認為擁有不平等的政府關系、獲得補貼、稅收優惠。他們已經十分強大,而且隨著所屬行業的整合變得更加強大,其發展得到了中國政府的支持”。
此外,從2009年力拓商業間諜案到葛蘭素史克行賄案再到汽車行業反壟斷調查,在此過程中,中國政府采取的凈化市場環境的做法也被一些西方媒體、機構和外企歸結為“中國投資環境惡化”。
“變化”不意味著“惡化”
受訪專家建議,應從多方面盡快完善外商投資企業在華投資環境。
要進一步推進投資便利化,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劉欣建議,推廣上海自貿區可復制的經驗,抓緊推進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制定工作。加強后續監管,完善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機制。同時,建立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國投資者信用體系,提升企業自我約束能力。
“引導和規范跨國公司行為的最好辦法是建立公平的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這將對跨國公司發揮最大的約束和激勵作用,這種作用力度遠遠超過一般的政策作用。”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王志樂說。
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相關負責人說,目前我國外資審批程序并未形成統一立法,而是散見于數部外資立法中。這些外資立法文件數目繁多,且頒布機關、年限、效力層級各不相同,甚至互不協調配套。“應加快修訂直接投資相關法律制度,完善外商直接投資準入鏈條和實行負面清單后的法規協調。”
一些基層商務部門工作人員則建議,盡快發布中國外資指數,將中國外商投資環境的話語權掌握在自己手中。
此外,還要引導媒體報道中國投資環境改善的狀況和舉措,向世界展示一個真實的中國。可圍繞外資審批制度改革、上海自貿區、凈化市場環境、地方投資環境優化等,通過典型案例分析,闡明投資政策的調整并不意味著中國市場對外資企業關上大門,有“變化”并不意味著“惡化”。引導外企尤其是大型跨國企業尋找其戰略目標與我國經濟發展長遠目標的利益交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