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的信托投資引起了監管的關注。
日前,中國保監會專門針對保險公司投資信托產品風險情況發布了通報。保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78家保險公司共投資信托計劃739筆,累計投資余額2805億元,較上年末增長94.5%,其中近51%的信托投資集中于房地產和基礎設施等不動產領域。
監管層的判斷是,風險基本可控,但存在一些較為突出的風險。如投向行業集中度和交易對手的集中程度較高,房地產行業仍為偏好的投資行業,某些保險公司關聯交易金額占其信托投資比例較高,一些中小保險公司的風險評估能力不足。
太平、泰康等多家公司被點名
根據保監會數據,從去年放開信托類非標投資門檻后,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累計投資余額2805億元,與2013年年底水平相比上升了94.5%。
在高增長數據背后,是風險的不斷聚集。根據對數據的集中分析和對12家保險公司現場檢查的結果,保監會總結了五個險企投資信托產品的風險因素:投資規模增速快、投資集中度高、關聯交易潛在風險、基礎資產不明確、信用評級不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布數據集中分析結果的同時,保監會罕見地對多家公司公開點名。
2014年以來,險企對于信托產品的投資正在經歷高速增長,前兩個季度保險信托產品投資增長率均接近四成。部分公司投資增長顯著高于行業平均水平,太平洋人壽、太平養老、都邦財險、太平人壽、工銀安盛、華夏人壽,二季度末投資余額與上年末相比,增長率均超過400%。此外,部分公司投資余額占其自身總資產比例較高,如紫金財險、昆侖健康、中石油專屬財險、天安財險、百年人壽,二季度末占比分別達到19.3%、19.1%、19%、18.1%、17.8%。
于此同時,投向行業集中度和交易對手的集中程度較高,6家信托公司合計發行了60%的產品。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78家保險公司累計投資余額占當季度末保險行業總資產的2.99%,但其中近六成的信托計劃由上海國際信托、建信信托、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誠信托和華能貴誠信托6家信托公司發行。
投資集中不動產 關聯交易盛行風險大
此次,保監會甚至點名通報了信托投資過于集中于不動產領域的保險機構。通報顯示,險資信托投資方向也向基礎資產集中,近51%的信托投資集中于房地產和基礎設施等不動產領域。
其中,合眾人壽、國華人壽、百年人壽、信泰人壽、永安財險、前海人壽、紫金財險、正德人壽等公司相關投資占其信托投資的比例均在90%以上,泰康人壽、太平人壽、建信人壽、陽光人壽、長城人壽等公司相關投資占比在80%-90%,生命人壽、中華聯合財險、安誠財險、工銀安盛、利安人壽等公司相關投資占比在60%-80%。
此外,關聯交易也是險資信托投資的另一風險點。“檢查發現部分公司關聯交易存在一定潛在風險,關聯交易金額占其信托投資比例較高。如幸福人壽、建信人壽、合眾人壽、利安人壽,占比分別達到94%、78%、64%、60%。”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稱。
據介紹,在許多項目中,保險機構與融資人為同一控股股東控制的關聯方,部分機構還與信托公司、信用增級方等主體具有關聯關系,保險機構通過投資信托產品給融資人借款,用于融資人房地產投資、滿足流動性需求、受讓融資人持有的債權等用途,如合眾資產、利安人壽、中華聯合財險。此外,部分信托投資合同投資標的不明晰,如在人保壽險投資的《中誠信托-理財貳號單一資金信托計劃》中,中誠信托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資分別成立多個有限合伙企業,涉及金額160余億元,但其《有限合伙協議》中并未明確具體投資標的。
信用評級機制不完善也成為保監會關注的問題,部分信托產品只具有預評級,一些中小保險公司的風險評估能力不足。保監會檢查發現,國華人壽投資的部分信托產品,只具有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出具的預評級報告,沒有正式評級。部分中小保險機構內部信用風險評估能力較弱,內部信用評級質量有待提高。
信托投資飆升多次遭監管層預警
“我們相信信托產品對于保險公司會是一把“雙刃劍”。一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分析師認為,造成險資對于信托產品投資的增加主要因為險企自身資產負債管理的需要,以及為了保持產品競爭力而力爭提高投資收益率:“由于傳統人身險產品定價利率的放開和對于非標準信貸資產投資限制的逐步放開,信托產品自身風險回報屬性和長期限的特征對險資較為吸引。”
此外,面對不斷變窄的融資渠道,險資可能正成為房地產行業一個新的資金來源。在銀監會加大力度收窄表外業務和行業不景氣的環境下,銀信合作正在經歷空前的監管阻力;而險資可以視為一個有效的資金來源。
而對于險資投資信托規模的飆升,保監會已多次發出預警。5月初,保監會發布《關于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保險機構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有一系列條件限制。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撰文指出,信托等金融產品風險隱患逐步加大,交叉傳遞性強,需要行業提高警惕,務必要加強風險管理,避免成為最后“接棒者”。
上月,監管層發布了修訂后的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償付能力監管標準以對應可能上升的信托資產質量風險。這一標準要求險企在計算信托投資作為認可資產時采用更低的風險系數。之前,信托投資賬面價值的95%可作為認可資產。而在新修訂的計算規則中,對于固定收益和權益類集合資金信托,保監會將此系數各調低了5個百分點。其中AAA級的由95%調降至90%,AA級(含)至AAA級的由90%調降至85%,A級(含)至AA級的由80%調降至75%;三是調整權益類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認可標準,由80%調降至75%。
如果以二季度末保險資金信托投資余額2805億元計算,這意味著新的標準對險企資本金的消耗要增加近140億元。這對信托投資比例過高的保險公司將是不小的壓力。“由于償付能力充足水平是保險公司有效監管工具,我們相信保監會此舉是為了降低險資對信托產品投資的增速以及希望看到險企在投資信托產品時變得更為謹慎。”上述分析師認為。
上市險企新華受潛在影響大
保監會認為,保險資金投資信托的潛在風險不斷聚集,各保險機構應當嚴格遵守信托投資相關監管規定,進一步防范信托投資風險。“加強自身專業能力建設,完善投資決策授權、風險管理控制及責任追究機制,嚴格執行內部相關管理制度,明確信托投資專業責任人。保險公司委托資產管理公司開展信托投資,雙方應當嚴格落實委托投資相關規定,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委托投資有序合規。”保監會明確。
一家保險資管公司人士認為,保監會此次并未因風險排查,對信托投資出臺具體的限制措施,主要還是警示。保險公司需加強內部風控能力,例如對于投資的項目加強實地調研,關注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問題,識別信托計劃風險并不能完全依賴外部評級。
對于行業覆蓋的上市公司,機構普遍看好資本實力穩固同時對于信托產品投資額占比較少的保險公司。國泰君安測算,由于風險系數變動將會導致實際資本的減少,行業內覆蓋上市保險公司的2014年上半年償付能力充足率將有0.6-11.6個百分點的靜態下降。“我們認為新華保險受到的潛在影響最大,”國泰君安研報顯示,新華保險信托產品投資余額占投資資產余額比重相對同業上市公司較高(2014年上半年為8.2%),而中國太保自身資本實力穩固同時對于信托產品的敞口較小。因此維持對于新華保險“中性”和中國太保“收集”的投資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