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地溝油”到“福喜肉”,從甲魚黃鱔等抗生素超標到蔬菜等化肥農藥殘留……一段時間以來,作為“舌尖安全”重要保障的食品源頭追溯制度,被一些媒體曝為“聾子的耳朵——擺設”! 」P者走訪發現,國內食源追蹤從2004年在部分省市試點以來,雖然出現了二維碼和無線射頻等技術手段,但總體上講消費者對其比較陌生,在生產和流通環節的監管并不完善! 在沈陽市渾南區一家大型超市,筆者發現一些食品標簽中的生產商地址模糊,烤魚片、茶葉等加工食品未寫明原料采購地。一些餅干外包裝的“二維碼”或打不開,或沒有食品產地的相關內容。 在該超市的生鮮柜臺,單價、總價、凈含量、包裝日期都有,唯獨沒有產地信息。隨機向某豬肉柜臺售貨員詢問產地,被告知“鐵嶺”,“具體哪個養豬場不知道,超市開業5年,頭一次碰到問這些的”。 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要求,預包裝食品包裝標簽應標注生產者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農產品食品需增注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質量等級。 業內人士透露,中國貿易總額中可追蹤的生鮮食品占比幾乎為零。“這是一筆糊涂賬,主管部門也難說清。”國家農產品保鮮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陳紹慧表示,食品源頭主要指生產源頭,農產品從初加工階段起就應該納入追蹤范疇。“從流通信息鏈條看來,目前供應市場的一些粗加工、貯藏等環節尚可,模糊的主要是消費市場! 2004年,山東在全國率先開展農產品供應鏈跟蹤與追溯研究,上海、福建等地也推出“產品安全信息平臺”“肉品質量查詢系統”等食品追溯試點。 商務部在2011年公布《關于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在10個有條件的城市建設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形成流通節點信息互聯互通的流通信息和責任追溯鏈條。 專家指出,這個指導意見通知只是針對有條件的城市,并不是全國統一的硬性規定,不具有市場監管的法規效力,因而各級地方政府在執行過程中會打折扣。 事實上,消費者對食源追溯普遍“不知情”。遼寧省消費者協會商品服務監督部何民表示,從未接到食源追蹤的相關投訴。 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研究所所長張寶義指出,國內消費者尚處于識別生產日期、產品質量的低層次階段,對產地情況、產品品類等高層次信息較少關注。“一個成熟的消費市場應提供覆蓋全流程、全方位的信息資料和強制性監督手段! 沈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肉制品生產商說,對農貿市場、大型超市等生鮮集中零售供應方,“回扣和提點給足了,產品質量都能商量,誰還在乎生產源頭?” 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保障食品藥品安全。 陳紹慧表示,源頭追蹤是對消費者食品安全的保護,一旦出錯有據可查、及時治理。“對供應全鏈條的生產者和流通者,也有督促和制約作用! 在發達國家,食品源頭的強制性追溯制度已相當完備。法國蘭吉斯批發市場是全球最大的肉類批發市場,其銷售的肉類都有標簽,注明從屠宰到上市流通的各環節信息,一頭牲畜的信息甚至可追溯到“奶奶輩”。 陳紹慧等專家表示,缺乏基本的檢測檢驗和貯藏保鮮設施、結算交易信息化程度低、從業人員素質不高,導致食品安全制度落實難。 “與發達國家大規模機械生產不同,中國分散化經營非常普遍,增加了信息采集難度!睆垖毩x指出,全國大約有50萬家食品加工企業,其中70%是小企業,食品供應鏈條極為分散,流通組織化、包裝化程度不高!吧a溯源體系尚未成立綜合平臺,導致消費者查詢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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