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9日),證監會就近期市場熱點問題作出回應。新聞發言人鄧舸昨日表示,滬港通相關測試工作正有序進行,目前來看基本達到預期效果;優先股的發行程序需參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和《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私募基金作為資本市場最具活力的領域,后期證監會會從五方面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滬港通測試工作正有序進行
針對上周末上交所啟動了港股通連接測試,鄧舸就測試情況和券商準備情況給予了回應。鄧舸說,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就開展滬港通試點發布聯合公告以來,市場各方積極開展各項準備工作。目前,滬、港交易所、結算機構及券商(經紀商)的技術系統開發工作已處于收尾階段,相關測試工作正有序進行。截至8月29日,滬、港交易所及結算機構已組織有關各方,針對技術系統連通性、業務邏輯、業務功能及相關流程等進行了多次測試,基本達到預期效果。滬、港交易所及結算機構的技術系統,以及參與測試券商的柜臺系統,在壓力測試、故障等場景下各項功能總體正常。
鄧舸表示,本周末及9月中旬還將進行2次全網測試,滬、港交易所及結算機構將組織有關各方,針對測試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技術系統,為滬港通正式啟動做好準備。
優先股發行需參照相關規定
昨日,證監會對市場關于優先股和創業板再融資發行承銷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隨后,在新聞發布會上,鄧舸說,根據《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優先股的發行程序需參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和《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規定。從具體操作上:一是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發行程序參照《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相應規定,在認購邀請書發送范圍方面與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所區別,即對認購邀請書所發送的投資者類別及其數量,非公開發行優先股沒有硬性要求,但應涵蓋一定的公募基金、社;、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等公眾投資機構及所有已表達認購意向的投資者。
二是公開發行優先股的具體發行程序參照《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中關于上市公司公開增發股票的相應規定執行。
此外,創業板再融資發行承銷環節的具體操作與主板總體上保持一致,創業板再融資規則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方面強化私募基金監管
上周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提出,要切實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依法嚴厲打擊以私募基金為名的各類非法集資活動,而具體通過哪些措施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鄧舸說,按照證監會監管轉型的總體思路,私募基金作為資本市場最具活力的領域,將充分尊重市場規律,維護市場活力。同時,為防范風險、打擊以私募基金為名的各類非法集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開展以下主要工作:
一是加快建立私募基金監管框架體系,明確系統內相關各單位監管職責分工及協作機制,加強監管協調,形成監管合力。
二是強化行業協會自律管理作用,指導基金業協會做好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工作,制定和實施私募基金行業自律規則,通過自律檢查、紀律處分、黑名單制度等措施,促進行業規范運作。
三是建立統一信息報送及監測機制,加強對私募基金行業的信息收集、分析和風險監測,并有重點的對私募基金運作情況與風險狀況進行動態跟蹤及風險預警。
四是開展以問題為導向的現場檢查。對于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予以查處。重點關注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是否堅守“誠信守法、不變相公募、面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三條底線。同時運用負面清單監管模式,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禁止從事的行為。
五是建立與地方政府的監管協作機制,協助地方政府嚴厲打擊以私募基金為名的各類非法集資活動,并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機制及重大事項會商機制,加強溝通與協作,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風險。
并購重組辦法正在修訂完善
此前發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關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已經結束,針對目前的最新進展,鄧舸表示,目前,證監會正在根據各方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將盡快發布實施。
鄧舸說,自修訂兩個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以來,市場各方高度關注,證監會共計收到書面意見、建議40份。同時,證監會還邀請部分中介機構、上市公司代表進行了座談、研討?傮w來看,社會各界對兩個辦法本次修訂普遍認可,認為征求意見稿體現了推進市場化并購重組、簡政放權的基本原則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的轉型要求,在加強投資者保護方面也有切實舉措,有助于實現資本市場在企業并購重組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時,也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主要集中在借殼上市規則的完善、通過并購重組實施產業轉型的信息披露要求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