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22日通報四起市場操縱的典型案例。分別為恒逸石化、廈門寶拓操縱焦炭2019合約案、蘇顏翔操縱市場案、王建森操縱市場案。第一案例是證監會查處浙江恒逸集團操縱市場案,對浙江恒逸處以60萬元的罰款。這是證監會首次對上市公司特定目的的市場操縱行為進行處罰。無論出于何種目的,只要主觀上具有操縱市場的意愿,并在客觀上實施了操縱市場行為,證監會都將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