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9日在京舉行發布會,就文化部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共同印發《關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文產發〔2014〕27號)予以解讀。據悉,這是在國家部委層面首次發文對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工作進行專門部署,為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工作明確了目標、方向和任務。
《實施意見》在貫徹國家現有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和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政策的基礎上,針對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現狀、特點和需求,從五個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培育小微文化企業的發展優勢和創新意識,提升其經營管理水平,激發其發展的內生動力。
二是優化文化市場環境、加強人才培育、拓寬營銷途徑,推進小微文化企業創業載體建設,鼓勵小微文化企業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積極營造有利于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市場、人才和社會環境。
三是在鞏固和深化文化與金融合作的基礎上,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面向小微文化企業的金融服務方式,支持債券融資、小額貸款、股權投資、金融中介等為小微文化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拓寬小微文化企業的融資渠道。
四是加大中央財政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創新財政支持手段,研究完善文化領域稅收政策,加強財稅政策支持力度。
五是立足現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公共服務網絡建設、豐富社會組織服務手段、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協調合作、完善政府部門工作機制,構建多層次的公共服務環境。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將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作為一項長期任務來落實,并納入本地區、本部門落實全面深化改革和文化建設的整體工作部署中。充分發揮促進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將文化行政部門納入領導小組,做好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工作,形成政策疊加優勢。各地要抓緊研究制訂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任務,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文化部副部長項兆倫表示,下一步,文化部將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加大《實施意見》宣傳力度,推動地方貫徹落實,積極引導和促進我國小微文化企業健康快速發展,在實現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戰略目標中發揮重要作用。同時文化部內各司局要結合各自業務,落實對小微文化企業的支持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