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貴陽4名獲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罰的被告人,自行購買了100多尾魚苗在貴陽市的核心水源地百花湖進行放生,對漁業生態平衡修復“作出一點補償”。
今年5月27日晚,被告人楊某、黃某、唐某、鄭某四人帶上電魚設備,在貴陽市百花湖采用電擊方式進行非法捕撈,電獲鮮魚5斤。四人在開車回家的路上,被百花湖景區派出所當即查獲。
據了解,除了生態修復外,四人還被清鎮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管制、罰金等不等刑法!胺ㄔ簩ι鷳B修復更為看重,刑事案件采用非刑罰的方式來判決,同樣能達到懲戒、教育的作用。”清鎮市人民法院生態保護法庭庭長羅光黔說。
“大魚小魚甚至是魚苗,全被電暈翻白肚浮起來,這樣的電魚行為對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破壞大,必須進行堅決打擊!绷_光黔說,長期以來,電魚、炸魚、毒魚等非法捕撈的違法犯罪行為普遍存在,而真正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定罪的卻極少。原因一是由于違法行為的流動性、隱蔽性,證據的不確定性等,二是與執法機關存在“重處罰、輕刑責”的執法思維有關系。
羅光黔說,本案是通過漁政、生態公安、生態監察局、生態法庭密切合作,依法打擊犯罪行為的成功案例。同時,對被破壞的生態進行修復,是生態司法創新的價值追求。據了解,清鎮市人民法院生態保護法庭曾對盜伐林木的罪犯判決補植樹苗,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清鎮市人民法院生態保護法庭成立于2007年,是全國第一家專司環境案件審理的法庭,目前已審理包括環保公益訴訟,涉環類民事、行政糾紛,執行等各類案件71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