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創新部主任王巖岫近日在2014網易經濟學家年會夏季論壇上表示,互聯網金融包括兩大方面,一個是銀行的互聯網金融,另一個是互聯網企業從事金融活動。雖然互聯網企業發展很快,但還不足以“顛覆”傳統銀行。 王巖岫指出,銀行有強大的資本約束,強大的風險管理能力,還有嚴格的管理團隊和監管,擁有物理網點、客戶資源,可是基于《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和保護金融消費者安全角度考慮,不能進行混業經營和投資,“互聯網金融從長期來看應該是對傳統金融有益的補充。” 王巖岫認為,互聯網金融是一個新的業態,對它要提高容忍度,也要結合互聯網金融的特點給予相應的監管政策,要本著鼓勵、創新、寬容、支持的態度。互聯網金融應投入小微企業、普惠金融,不能空轉或拉長業務鏈。 王巖岫稱,目前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還在逐步完善,在它們尚未出臺的情況下,要依據現有的一些法律法規如《公司法》、《商業銀行》等。如果是做同樣的業務,就要本著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線下可以做貸款,線上也可以做,但線下不能做的同樣也不能在線上做。監管層希望互聯網金融有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模式。例如,在經濟上升期,很多互聯網金融公司發展起來,而如果經濟發生轉向或有一些波浪,互聯網金融要能承受得住風險,其貸款利率、流動性管理等要承受經濟周期的考驗。 他強調,只要是做金融業務,就要有相應的資本金、監管和信息披露。互聯網金融不要形成資金池,要把情況如實向金融消費者披露,要時刻把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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