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人死亡,185人受傷。江蘇昆山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發生的這場粉塵爆炸事故,造成的嚴重后果讓我們每個人都感到痛心。今天,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在經過調查之后認定:昆山爆炸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責任主體是中榮金屬制品公司,主要責任人是企業董事長吳基滔等人。當地政府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落實不力。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這樣一場可能本不該發生的事故?央視財經頻道主持人沈竹和著名財經評論員林耘、劉戈共同評論。
粉塵爆炸事故為何頻頻發生?這背后折射出來的問題有哪些?
從2010年以來,企業粉塵爆炸事故時有發生,已成為企業安全生產中的一個突出問題。2011年的5月初,國家安監總局就曾下發《進一步加強冶金等工商貿企業粉塵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了造成粉塵爆炸事故的四方面原因。隨后,在2012年的8月,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再次印發通知,在全國深入開展鋁鎂制品機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治理。然而今年以來,粉塵爆炸事故仍頻頻發生。
今年2月5日10時,發生在青岡縣的黑龍江龍鳳玉米有限公司淀粉包裝車間粉塵爆炸,造成1人死亡,9人受傷。
2月8日晚11時許,常州市新北區新橋鎮史墅村華達化工廠發生金屬粉塵爆炸。
4月16日10時左右,江蘇省南通市如皋一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硬脂酸粉塵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傷。
5月27日下午4時許,廣東溢達紡織有限公司輔料包裝廠車紐車間除塵室發生粉塵爆炸事故。
6月21日17時15分左右,烏蘇市新疆天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個生產車間發生粉塵爆炸,引發該車間失火,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兩天前,8月2日,江蘇昆山中榮金屬制品公司粉塵爆炸,這是今年的第6起粉塵爆炸事故。
劉戈:由于更改設備會影響生產 使用安全設備就被拖延下來
(《央視財經評論》評論員)
國務院初步調查報告里面說的幾條,對照的就是粉塵防爆的安全規則,這是一個國家標準,1995年就頒布了,2007年又進行了修訂,就是國標15577這樣一個標準,這個標準對于粉塵防爆進行了一個非常嚴格的規定。因為在1987年曾經發生過一個震驚全國的哈爾濱亞麻廠的粉塵爆炸事件,這件事情發生了以后引起了全國上下高度重視,所以有了這樣非常嚴格的標準。比如說設備,首先像這樣一個危險的生產車間必須要有專用的除塵設備,這個設備應該開足馬力,然后能夠正常運行的。同時,所有在車間里的這些電機、開關,所有的這些電器用品,必須經過具有專門資質的防塵防爆的企業生產的標準,那么我們看到這個企業沒有達到這個標準。
另外,像這個建筑在設計上要求這種企業必須使用單層建筑和輕型的屋頂結構。為什么?就是說在爆炸的時候,如果是使用單層的建筑,上面這個頂很輕的話,很容易把頂沖破,那么它燃燒對于人的傷害就會降到最低。還有安全教育。比如說檢查,車間里每個月必須有一次全面檢查,同時對于員工要有日常化的非常周密的教育過程,但是我們遺憾的看到,在這家企業里頭所有的這些都沒有做到。
此外,我看有媒體報道,在當天早晨開工之前,他們廠里的例會還提到過安全的問題,但由于這段時間貨主催的特別緊,在這個時候要更改設備就會影響加工,影響生產,所以這個事就被拖延下來。
林耘:看起來偶發的安全事故 實際隱患在多年前就已埋下
(《央視財經評論》特約評論員)
看起來偶然發生的這么一個安全事故,實際上隱患在很多年前就已經埋下。可以說在建廠初期,在設計規劃的時候就沒有按照相應的安全標準,這是早期埋下的禍根。
在發展的過程當中,我們看到企業發展了,擴張了,增加生產線了,它加蓋兩層了,但加蓋兩層的時候又埋下新的禍根。在兩年前的時候是有整改計劃,也定出了整改的一些做法,但據說遲遲沒有真正的落實。包括從這一次事故都能看出他的僥幸,他還在趕工,他希望交完這批貨物之后,再把這些問題點逐漸的補上去。所以這起事故非常的惡性,但它不是無緣無故發生的,可以說是給死神預留了太多進入這里的余地。
李文杰:這次事故的主要責任人現在已被警方控制
(本臺記者)
目前這起事故已經造成了75人死亡,185人受傷,這是截止到現在的最新的一個數字。目前大部分的傷員已經安排到多家醫院在緊急的救治,因為這些傷員多數的燒傷面積都超過了80%,所以也不排除死亡人數會繼續增加的可能。
今天上午披露了情況,那么現在經過初步的調查,這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的責任事故,當地的政府和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肯定是有的,但是事故的責任主體還是這家公司--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它的主要責任人叫吳基滔,這個人是這次事故的主要責任人,他現在已經被警方控制了,進一步的事故追究要等到這個事故的原因調查有一個最終的結果的時候才會出臺。
林耘:政府監管或有缺位 對大企業的監管更不能疏漏
(《央視財經評論》特約評論員)
單靠企業的自覺肯定不夠,靠自上而下的督導有作用,但是也不能夠完全的堵住。從目前的情況來講,這個企業問題存在的時間很長,而且問題點非常多,也不是說沒有要求他整改,但整改的落實不到位,終于所有問題一下子能形成這么惡性一個結果。從現在來看,我覺得企業自己的標準定出來之后,需要層層的落實,不止是企業的管理人員要落實到員工,包括安全的培訓等等,最好有內部的舉報制度,給廠方的舉報制度,給監管方獎勵的舉報制度,這才能夠形成雙重約束。
從地方政府來講,發生安全事故,地方政府是有屬地管理職責在里頭的。昆山這個地方,招商引資還是非常的賣力氣,可以說招商引資的成果也還不錯。我們看到這次出事的是當地最典型的臺資企業,規模還不算特別小,至少在行內細分里是做的最大的一家。所以這種企業對地方來講可能算是財神爺,是好不容易請來的,我覺得難免會在問題的看待和處理上面給出一定的寬容。比如說為什么兩年前要求整改到現在沒有整改完,這里頭就留了一個彈性;第二,我們看到最近出安全事故的很多企業都是大企業,這個要敲響警鐘。以前我們都覺得大企業不差錢,標準會高一點,落實也會更到位一點,但現在看到很多大企業光有大牌子,其實內部的問題非常多,上海的事,還有去年在青島出的事,也都是大企業,所以對大企業的監管必須也要嚴。
劉戈:不從唯GDP的思路上轉過來 有多少規章制度也沒用
(《央視財經評論》評論員)
像這些企業有一定的規模,而且中榮從1998年的時候就在昆山建廠了,它歷史很長。我相信它在建廠的時候,這些基本上的安全要求應該是符合規定的。但是在這個長時間的運作過程當中,如果沒有人天天給他念緊箍咒,他這種安全意識一定會松懈下來。
我剛剛看到一個數字,就是在8月1號的時候,昆山安監局的簡報里說搞了一個安全的監察活動,這個活動在全市里面有1300多次的一個檢查,其中發現了3000多次的隱患,但是顯然沒有把這個隱患查出來。如果你的思想觀念不完全從唯GDP的這樣一個思路上轉過來,更多的關心人的生命安全,那么有多少條規章制度也是沒有用的。
林耘:高標準必須要落實到位 出了問題要從嚴追究到位
(《央視財經評論》特約評論員)
我覺得自覺只是第一個層面,像有些東西必須是強制的,高標準的,而且是要落實到位的;第二,像安檢這一塊屬地管理,那么當地的部門和當地的主管領導也是需要跟進;第三,出了問題要有非常嚴的處罰,像這么惡性的事件,應該被追究的人相信不是一個兩個,要追究到位;第四,還應該對受害者有妥當的一個保護,并且激發起他們的自我保護的意識。其實在一線工作的這些人員如果安防意識提高了,自我保護的意識提高了,然后又有渠道讓他向上、向外部反映,那么安全也會做得更好。
劉戈:安全生產 光靠企業的所謂自覺是完全不可能的
(《央視財經評論》評論員)
我們看在很多的發達國家也都經歷過這樣的歷程,包括日本,在1952年到1979年,在工業化中期這段時間里,粉塵爆炸就發生過200多起,那么政府的嚴管是一方面,還有社會的監督,喚醒更多的工人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政府也要建立起機制讓工人懂得維護自己的權利,懂得在工作場所里,他需要什么樣的防護措施,讓工人和企業主之間能夠形成互相制約的關系,我們這一條是最缺的。我們更多的光憑政府的一個月或者是幾個月一次的監管,然后企業的所謂的自覺是完全不可能的,必須把安全意識貫徹到每一個相關人員的頭腦當中,這樣才能夠降低問題發生的概率。
同時在這個過程當中社會不斷的在發展,這種安全隱患的性質和形式也在發生不斷的變化。比如說前些年更多的是工廠里失火,或者是工傷事故比較多,那么現在這樣的一些事故,或者是煤礦坍塌等等這樣的事故相對而言就少了,但是爆燃這樣一些事故慢慢就見多了,這也是由于我們的生產方式發生了不一樣的變化,那么這個時候政府部門應該有這種敏感性,那么什么樣的事故在這個時候可能會變成一個多發的事故,那么這個時候要有更多的社會動員和教育,能夠讓大家對于這樣一種事故進行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