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7月29日,中國政府網三部門減輕企業負擔的訪談中,財政部綜合司副巡視員孫燕透露,財政部正會同發改委按年度來公布全國性的,以及中央部門和單位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今后,地方無權新設收費項目,凡是在目錄和清單之外的收費項目一律不得執行。 以稅收法定原則衡量,行政事業性收費大多由地方和部門自行制定,存在很大的隨意性,各種收費項目雜亂、重復、交叉現象嚴重。全國人大代表周聯清曾在今年兩會時展示了一組調查:國家有關部門行政事業項收費有近200大項,大部分還派生出許多細項,一些企業繳納的大小收費項目甚至達上千個。 前不久,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建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讓人眼前一亮。收費的清單化,有望厘清政府權力的邊界,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行為,大大降低企業負擔。清單外收費項目均系違規,地方政府無權新設收費項目,徹底堵死了一些地方巧立名目收費攤派的可能性。但是,在明確規范收費項目目錄的同時,還需要配套相應的懲戒機制。 事實上,在收費清單之前,一些收費項目的違規屬性也是不言自明。比如,國家明確規定二級(含二級)以下公路不得收費,但是在一些西部省份的二級公路,仍和高速公路一樣在實施收費。全國一年僅公路罰款就達3000億元,很大一部分就是這樣的不合理收費。再比如,政府明文規定取消的運營車輛二級維護檢測收費和運營車輛綜合性能技術等級評定檢測收費,一些地方經過改頭換面后繼續收取,政府部門不便出面,就授權給相關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 亂收費禁而不絕,也在于懲戒力度不夠。違規成本低、風險小,在無形中助長了一些地方和部門亂收費的底氣。要想保障收費清單的剛性約束,還需出臺“問責清單”保駕護航。針對違規收費的情形,制定相應的懲罰措施,包括追繳亂收費款項返還群眾,對相關人員嚴肅問責,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等等。只有給收費清單通上高壓電,才能樹立有關部門對規范收費的敬畏,管住公權力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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