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都集團董事長陳發樹二審終審敗訴了。云南白藥25日晚公告稱,陳發樹追討云南白藥股權一案敗訴,紅塔集團仍為公司二股東。
公告稱,7月23日上午,云南紅塔集團有限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云南紅塔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陳發樹返回22.07億元本金及利息,同時駁回陳發樹的其他訴訟請求。
2009年9月,云南紅塔集團將其已經持有云南白藥全部6500多萬股權掛牌出讓,陳發樹通過公開競拍以22億元競得這部分股權。9月10日,紅塔集團與受讓方陳發樹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陳發樹以每股33.543元的價格,收購云南白藥6581.93萬股,交易總金額達22.07億元。然而2012年1月17日,紅塔集團的主管部門中煙下發一份文件稱:“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轉讓。此后,陳發樹開始起訴紅塔集團。
云南省高院2012年曾判決陳發樹與云南紅塔集團有限公司2009年9月10日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合法有效,但駁回了陳發樹要求云南紅塔返還所獲云南白藥股息和轉增股份以及承擔訴訟費用的要求。陳發樹對此不服,于2013年2月提起上訴。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陳發樹2009年受讓云南白藥時,其每股價格僅為33.54元/股。Wind顯示,經過數次利潤分配,紅塔集團目前所持云南白藥股權數量已增至8555.8086萬股,按云南白藥7月25日收盤價52.99元計算,價值達4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