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和“持有者”在通常情況下本應是一組相同或相近的概念,但在海潤光伏“烏龍”事件中,卻有可能產生不同的涵義。對于6月12日上午海潤光伏的除權參考價出現誤差一事,上海證券交易所15日公告表示,近日已與海潤光伏就公司股票除權參考價出現誤差對相關投資者進行補償的事宜抓緊進行了溝通協商,形成了預案。
上交所表示, 6月12日上午賣出海潤光伏股票并實際成交的投資者,可以作為本次補償對象。綜合海潤光伏股票6月12日上午的交易及相關實際情況,擬以其正確的除權參考價(7.95元)與投資者實際賣出成交價格的差額計算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補償金額=(7.95元-實際賣出成交價格)×實際賣出股份數量。上交所和海潤光伏公司將盡快細化明確補償操作方式,并在本預案公布后兩周內組織實施完畢。
據媒體估算,6月12日,海潤光伏的平均成交價在7.20元左右,成交股份數量5969550股。按照上交所公布的補償預案,上交所和海潤光伏將需要補償投資者合計約400余萬元左右。
有媒體報道表示,在這樣的賠償預案中,可能使得當時交易中未進行買賣股票的投資人成為某種意義上的“持有者”。有投資者向媒體表示,上交所的公告稱對6月12日當天賣出海潤光伏出現虧損的投資者可以補償,但對他們這些一直拿著,希望上交所會有一些說法的投資者來說,卻等來了賬面上的虧損。據海潤光伏的“持有者”對北京晨報記者表示:“6月12日當天上午,海潤光伏的股價在7.05元至7.39元區間波動,這個價格較正確的除權價格跌了7%-11.3%,正常投資者誰會虧這么多去賣呢?但交易所的補償恰恰是針對這部分投資者。而像我們這樣期待著上交所‘改正錯誤’的卻沒有補償。”
截至6月17日收盤,海潤光伏報收7.35元,較前一交易日繼續下跌3.29%,經記者粗略計算該價格已較上交所公布的除權基準價7.95元下跌了7.5%,作為反應市場綜合因素的市場價格,海潤光伏在經歷了“除權烏龍”事件之后的股價一路下跌,雖然無法十分確定股價下跌是否與“除權烏龍”事件有著直接關系,但至少“烏龍事件”后的價格下跌從另一個角度令部分海潤光伏的“持有者”造成了一定的損失。(摘自新華網、證券日報、華訊財經、北京青年報、中國經濟新聞網、中國經濟網等網站)
盤點中外資本市場歷史上的“烏龍事件”
“烏龍指”是指交易員、操盤手等在交易的時候,不小心敲錯了價格、數量、買賣方向等事件的統稱。記者查詢整理發現,資本市場上的“烏龍事件”在歷史上也曾以不同的方式出現過,下面就為大家盤點一下中外資本市場歷史上的“烏龍事件”。
8·16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
談到“烏龍事件”,很多人第一時間都會想到2013年8月16日發生的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2013年8月16日11點05分上證指數出現大幅拉升大盤一分鐘內漲超5%。最高漲幅5.62%,指數最高報2198.85點,盤中逼近2200點。11點44分上交所稱系統運行正常。下午2點,光大證券公告稱策略投資部門自營業務在使用其獨立的套利系統時出現問題。有媒體將此次事件稱為“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2014年2月19日,光大證券原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訴證監會一案已被法院正式受理。
而事實上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并非A股歷史上出現的唯一烏龍指事件。
廣船國際開盤瞬間漲兩倍
早在1994年的時候,滬市行情中便曾上演過“烏龍事件”。1994年1月26日上午9時,滬市行情顯示屏上的“廣州廣船”股票跳出20元的開盤價,較之前收盤時的6.58元,升幅竟達203.95%。上證所發現情況異常后及時暫時停止交易,但當時共計約有81萬股“廣州廣船”股票在集合競價過程中以20元的價格成交。
有媒體報道據某人士供稱,由于其所在公司的一名大戶透支購入大量股票,為避免公司巨款流失,此人士得到指令,每天在開盤前將需鎖定的數百萬股以不可能成交的高價“賣出”。26日,其按例將數百萬股“廣州廣船”分多次以20元高價“賣出”,不料卻將第九筆81萬余股“賣出”打成了“買入”。事后,此人士以玩忽職守罪被推上公堂。
海爾認沽股民820元變56萬
2007年3月8日,有媒體報道股民張先生掛1厘錢的買單,買到了0.699元的海爾認沽權證,之所以出現了這種異常情況,主要是市價委托規則存在某些漏洞。投資者采用市價委托時只需申報委托數量而不用指定價格申報,交易系統會對“買入或賣出五檔之內”以最優的價格自動進行撮合。
當天海爾認沽權證跌幅價格計算結果為負數,根據權證交易價格漲跌幅限制計算方法相關規定,當計算結果小于等于零時,權證跌幅價格為零,海爾認沽權證1厘錢的成交價,是在權證漲跌幅限制范圍之內,而權證市價委托的最低單價正好是1厘錢。另外,股民張先生也是經過長時間反復掛單之后,才撞上了這次以最低價成交海爾認沽權證的奇跡。
廣電運通股東買賣烏龍現虧損
廣電運通公司股東梅州敬基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在9月22日減持公司股票過程中,因操作失誤將“賣出”股票操作為“買入”股票,出現短線交易的情形。但由于買賣股票虧損2.37萬元,沒有向公司上繳違法收益。
2008年9月25日,廣電運通表示,梅州敬基原為公司第二大股東,持有公司股份1892.70萬股,占比6.64%。9月22日,梅州敬基分3次先后賣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計12.39萬股,交易金額共計353.12萬元,平均交易價格為28.50元/股。當日,因操作失誤,梅州敬基將本應“賣出”廣電運通5萬股操作成“買入”,待發現操作失誤后立即撤銷,但已成交2.20萬股,該筆交易價格為29.59元/股,交易金額為65.11萬元。
另外,2007年10月23日和2008年3月13日,渝開發控股股東兩次曝出“烏龍指”事件,違反了不得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公司股票的規定。此外,2007年12月3日,南玻A公司股東減持出現烏龍指。2007年可謂烏龍指事件頻出,重慶港九、鑫新股份、霞客環保、山東海龍、創興科技、華神集團、泰豪科技、佛塑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均出現過股東在大量拋售解禁股過程中又小額買入股票,后公告稱是誤操作。
場內基金市場烏龍指
2010年9月28日,場內基金市場出現今年以來最大一單疑似烏龍指事件,涉及成交量達5990手,成交額超過50萬元,對應損失超過5萬元。2010年9月28日上午9點30分,國投瑞銀地產(LOF)突然大漲9.95%,當日第一筆成交3997手,第二筆成交1993手,合計在漲停價0.884元價位成交5990手,成交金額達到52.95萬元。2010年9月28日股市震蕩下跌,金融地產股領跌,按照常理來說,指數化投資于金融地產股的基金不會出現大幅上漲。業內專家推測,由于國投瑞銀金融地產(LOF)2010年9月27日收盤價格為0.804元,2010年9月28日大單買入成交價格為0.884元,這很可能是投資者在操作時誤將“0.804元”打成“0.884元”,才導致了該基金瞬間漲停。事實上,2010年以來在場內基金市場上已經發生了多次類似瞬間暴漲暴跌事件。
業內專家分析,在基金交易中更容易出現烏龍指現象,主要是因為場內部分基金交易不活躍、基金和股票交易習慣不同。場內基金交易價格多為1元左右,且最低交易價格單位為0.001元;股票交易價格一般在2元以上,最低交易價格單位為0.01元。
中國股市除權證外都有漲跌幅限制,烏龍指的損失還是比較小的;而在國外的股市大多沒有漲跌幅限制,相應的損失非常大,如:2010.05.06日道指盤中瞬間跌破千點然后迅速拉回,有人懷疑就是烏龍指。世界上最大的烏龍指事件當屬“12·8烏龍事件”,2005年12月8日上午,日本瑞穗證券公司的一位交易員錯誤地將客戶的"以61萬日元賣出1股J-COM公司股票"指令打為"以每股1日元賣出61萬股J-COM公司股票",該事件使瑞穗損失慘重。
“烏龍事件”引發討論
盤點過后,對于此次海潤光伏“烏龍事件”,據媒體報道有公眾表示,上交所不逃避責任、有錯就改、有擔當值得稱贊,特別是補償措施保護了投資者利益。但也有博友認為,這一事件再次暴露A股市場在風險防控上的漏洞,有關部門應完善風控機制,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還有的公眾認為聯想到此前的“光大烏龍”事件,有博友進一步指出,不僅僅是交易所,包括券商、基金等在內,都應該加強培養風控人才、健全風控制度,杜絕“烏龍事件”再次發生。此外也有公眾提到,我國資本市場各項改革建設步伐明顯加快,但烏龍事件卻頻頻發生,可見各參與主體的風險控制仍有不少漏洞,風控水平仍有待提高。資本市場不能只有成長的雄心,更要從各個方面都成熟起來。(摘自新華網、證券日報、華訊財經、北京青年報、中國經濟新聞網、中國經濟網等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