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6日從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備受當地市民關注的“組合貸”政策即日起開始試行,目前鄭州全市已有100多座樓盤可申請“組合貸”。
“組合貸”是指老百姓在買房時,既申請公積金貸款,又申請商業貸款。據了解,即日起在鄭州實施的“組合貸”政策最高可以貸款70萬元,首套房首付三成,二套房要首付四成。其中公積金貸款部分,最高不超過45萬元,商業貸款部分,最低不低于5萬元。最長還款期限30年。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要想申請“組合貸”,購房人買的必須是新建商品住房,且沒有債務,同時房子還要是和建行、中行合作的樓盤。具體的規定是,所購房產為鄭州市區新建合規商品住宅(不含二手商品住宅),且樓盤項目為受托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準入項目,并已向管理中心備案;本人及配偶沒有尚未結清的個人住房貸款或其他大額債務。
“鄭州組合貸政策還在試行期,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之所以僅選擇建行和中行合作,是因為公積金中心和這兩家銀行之前有合作。今后,組合貸政策會根據老百姓意見作出調整。”該負責人表示。
相關辦法還規定,“組合貸”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借款人夫妻(含共有權人)收入之和的50%。如申請人為夫妻,收入加起來一個月是6000元,那么組合貸的月供就不能高于3000元。
組合貸和單純的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一樣,可以申請提前還款。
另據了解,目前只有鄭州市區的買房者能享受組合貸優惠政策,縣(市)區和行業系統住房公積金分支管理機構暫不開展該業務,也沒有具體時間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