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轉讓股票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買賣、繼承、贈與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