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5月30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了加強社會監督,預披露時間提前,按照規則,招股說明書披露之后,就不能隨意更改,證監會在審核過程中,若發現公開信息自相矛盾,都將中止審核,并且在12月內不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的相關申請。同時,按照現行規定,發審會之前還需進行初審會等若干環節,所以預披露企業不會馬上上發審會。
張曉軍表示,目前,證監會研究在創業板建立單獨層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聯網和高新技術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后到創業板上市。我國資本市場處于新興加轉軌階段,考慮到尚未盈利的互聯網企業風險較大,出于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提高企業規范運作水平的考慮,因此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聯網和高新技術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后到創業板上市。
張曉軍還表示,證監會正在進行對股權眾籌的調研,將制定相應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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