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環保廳首次通報了18個地級市和10個直管縣的空氣質量排名。監測結果顯示,在4月份的30天里,永城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27天,排名榜首;濮陽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僅6天,排名墊底;鄭州則以10天的成績排名倒數。
根據檢測結果,4月份,河南省轄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累計百分比為48.3%,與今年一季度的50.4%基本持平,但比去年第一季度的該項數據下降了10個百分點。鄭州市4月份的30天中,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僅為10天,這一數據與鄭州市力爭全年優良天氣達到219天的工作要求也有一定距離。值得注意的是,在首次通報的排名中,新蔡、鹿邑、蘭考、滑縣四個省直管縣的監管數據異常,不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據介紹,這是根據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第七條二十五款
“各省(區、市)要公布本行政區域內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及《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的通知》第39款“每月公布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情況”的規定,河南首次通報省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情況。今后,這項工作將形成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