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交通、供水、燃氣等項目先行先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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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國務院批準今年十省市可試點自發自還地方政府債券之后,近期相關部門紛紛試水類“市政債”,瞄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融資領域。《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接近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的市場人士處獲悉,銀行間市場正醞釀發行項目收益票據。該票據將首先面向棚改、交通、供水、燃氣等市政項目發行,還款來源以項目未來收益為主。地方政府將不為其“買單”,也不為其提供隱性擔保。專家表示,該債券的發行將有力填補準公益無確定現金流項目在銀行間市場融資的空白。
該市場人士透露,此前交易商協會專門為此召開會議,探討即將發行的項目收益票據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并初步確定該項目收益票據,以經營性市政項目收益為信用基礎、項目產生的現金流作為票據的主要還款來源,具體包括棚戶區改造、交通樞紐工程、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收費道路橋梁等有持續、穩定經營性收入的項目。
一般情況,地方政府性債務分為兩種,一種是政府直接發行的一般性地方債,一種就是市政債券。根據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的精神,對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舉借一般債務,由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融資,主要以公共財政收入和舉借新債償還;對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舉借的專項債務,主要由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市政債券等專項債券融資,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
業內人士指出,此前剛批準的十省市自發自還地方政府債券屬于前者“政府一般債券融資”;目前,后者“專項市政債券”還未真正推出,但此次交易商協會推出的項目收益票據是與后者相似的類市政債券。而就在此前,國家發改委也下發《關于創新企業債券融資方式扎實推進棚戶區改造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將研究推出棚戶區改造項目收益債券,與此次的項目收益債券思路接近。
對此,某大行債券承銷人士26日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此次交易商協會即將推出的項目收益票據主要是體現城鎮化建設“使用者付費”的理念,是向真正意義的市政債邁出的一大步。另外,業內人士分析稱,票據推出選擇的棚戶區改造等項目也正是今年國務院推動經濟穩定增長、有針對性的“定向發力”的領域之一,有助于在這些領域通過發展直接融資來支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上述人士透露,目前銀行間市場還未有項目收益票據出爐,不過已經有主承銷商在跟蹤一些項目進行交易結構的設計研究。“由于項目收益票據未來現金流的不確定性較大,因此其需要更高的風險溢價,一些保險公司或是類銀行金融機構可能會比較感興趣。”該人士認為。
業內人士表示,項目融資債券彌補了當前那些準公益、卻無確定現金流項目債券融資的空白。“除了資產支持票據之外,此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債主體幾乎都是企業,而即使是資產支持票據,也是以未來成熟、穩定的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而項目收益票據所涉及的市政項目可能是剛剛開始建設的項目,未到還款期,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相對大些。這樣的項目評級不高的話,在現有框架下很難融到資,項目收益票據的推出能給這類項目提供一個新的融資渠道,也豐富了現有債券市場的結構。”上述債券承銷人士說。
據悉,項目收益票據的期限涵蓋項目建設、運營與收益整個生命周期,期限設計與項目現金流回收進度匹配,發行期限在15年以上,促使市政項目建設“財務成本在時間軸上的平移分布”。
上述承銷人士認為,項目收益票據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地方政府融資的壓力。尤其是一些股權結構比較分散的PPP(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項目,由于任何一個股東可能都不愿意用自身企業的信用來為一個合營的項目承擔風險,因此這類項目可以通過這樣的方式融資。“不過,如果一個項目由政府全資做的話,將不太可能選擇這種方式融資。所以,項目收益票據對現有城投債市場的擠壓有限。”他坦言。
據悉,為有效降低債務負擔,地方政府將不承擔本次欲發行的項目收益票據的直接償還責任,也不為票據承擔隱形擔保。不過,交易商協會也鼓勵地方政府采用專項償債基金、采購服務、稅收優惠、貼息支持等責任明確的市場化、協議化方式支持相關市政項目,降低融資成本。
不過,也有專家對項目收益票據的推出表達了擔憂。中央財經大學地方財政投融資研究所所長溫來成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其承擔了市政建設融資的功能,但由于它并非由地方政府直接發行或是由其代理公司代理發行,還不是真正的市政債,因此其債務并未納入地方政府預算管理的體系,仍算是地方政府的一種“隱性債務”,存在放大現有債務風險的可能。“未來還是要盡快將地方政府發債進一步規范化、法制化,市政債券才能真正成行。”溫來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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