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23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一是豐富退市的內涵,為依據自身發展戰略、利益等考慮,有自主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樣化、可操作的路徑選擇;二是針對欺詐上市的重大違法行為,明確《證券法》關于重大違法暫停上市規定的操作性安排,將“害群之馬”清除出場;三是保持退市制度的嚴肅性,進一步抑制績差股炒作,增強市場的有效性;四是改善退市的內外部制度環境,維護公司穩定、投資者穩定、市場穩定和社會穩定。
他介紹,證監會16日發布實施修訂后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目前,證監會正抓緊組織修訂創業板首發招股說明書準則和申請文件準則等配套規則,并盡快公開發布。在審企業將根據上述規定一并修改更新申報材料。
鄧舸透露,待有關規則出臺后,即啟動新設證券公司的審批工作,進一步放開牌照管理。
證監會同日發布了第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完成例行換屆的消息,還對上市公司2013年年報披露相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39家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鄧舸表示,證監會第十五屆主板發審委于近期任期屆滿,日前,按規定程序,證監會聘任了第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本次換屆屬于例行換屆,根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聘任25人為中國證監會第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
本次主板發審委例行換屆,新聘委員中大幅增加了來自買方的代表,委員結構更趨均衡。選聘部分來自買方代表的委員,是為了貫徹落實證監會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加強信息披露需求方的委員力量,促使發行人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鄧舸在通報上市公司2013年年報披露相關情況時表示,截至4月30日,滬深兩市共2537家上市公司,除博匯紙業、ST成城、*ST國恒3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報外,其余2534家均披露了2013年年報。按照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39家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包括觸及凈利潤指標34家,觸及凈資產指標1家,觸及審計意見指標3家,觸及規范類指標1家;4家公司因觸及凈利潤或凈資產指標被暫停上市;5家公司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
根據證監會《年報準則》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年報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應當就所涉及事項作出說明。上述2534家公司年報中,共84家被出具了非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占比3.31%,其中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22家,保留意見57家,無法表示意見5家。
研究推動相關退市制度改革措施
在回答關于南紡股份是否應該退市的提問時,鄧舸表示,經核實,2012年4月28日,南紡股份披露了2011年度報告和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后,公司2006年至2011年連續六年虧損。據此,2012年5月3日起,上交所依據《股票上市規則》,對南紡股份實施了退市風險警示。此后,公司公布的2012年、2013年年報顯示公司連續兩年盈利,由此,公司未出現《股票上市規則》所規定的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情形。
鄧舸表示,推進退市制度改革是資本市場發展中的重要任務,也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進程。證監會已充分關注到市場對于南紡股份追溯調整后連續虧損是否應直接退市的討論。證監會將以維護投資者利益為中心,繼續研究完善退市制度,建立市場化、法制化和常態化的退市機制。
在回答證監會在推進退市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最新進展的問題時,鄧舸介紹,為進一步健全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功能,實現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場化、多元化和常態化,證監會從資本市場現階段的實際出發,總結經驗教訓,在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研究推動相關退市制度的改革措施,作為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具體舉措。
鄧舸說,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高證券期貨服務業競爭力,促進中介機構創新發展,證監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意見》,明確了今后一段時期推進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總體原則、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實施業務牌照管理作為推進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一項重要措施,證監會正在根據市場和行業情況,按照“牌照管理、業務交叉、規則統一、功能監管”的原則,研究制定并修改有關規則,將適時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待有關規則出臺后,即啟動新設證券公司的審批工作,進一步放開牌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