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近日刊登了一篇與最低工資相關的報道,文中引用了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位官員的話:“(最低工資)不能說這幾年漲得快就一直漲下去。這幾年上海雖然最低工資的絕對額最高,但增幅不是最高的。最低工資調整是要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物價水平、企業成本、就業狀況等因素的。”
其中的兩個關鍵詞——“漲得快”和“一直漲(下去)”引發了社會對“最低工資”的關注和熱議。
雖然在國內,對最低工資的作用有各種說法,但從國際經驗來看,當前,最低工資的作用主要是為了對付“有工作的貧困(Working
Poverty)”。
這就是說,有一部分勞動者,雖然有工作,有工薪收入,但是他們和他們的家庭仍然有可能處于貧困狀態之中。
上個世紀80年代以前,這樣的事情在發達國家幾乎是不可思議的。因為他們實行的“福利國家”政策,其基本點就是充分就業和“從搖籃到墳墓”的福利制度。
上世紀60年代,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即由30多個市場經濟國家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經濟組織)國家的失業率只有1.7%。一旦勞動者有了工作崗位,除了獲得工薪收入外,同時也就有了與職業相關的所有社會福利待遇。80年代改革開放,初出國門的官員和學者看到的就是這樣的情景:在發達國家,有了工作就等于一切都有了保障。
但到了80年代以后,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后工業化、信息化、全球化等等的沖擊,導致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經濟格局的變化,造成了大量的失業。此后,2007年開始的世界金融風暴,更使公司白領的失業成為常態。就業市場的秩序開始混亂,最終結果就是一部分勞動者,即使有了工作,工薪所得也不足以養家糊口。因此,在國際上,近年來最低工資得到強調,成為應對這一社會問題的政策措施之一。
在中國,最低工資也被看作政府調控工薪收入常用的手段之一。10年前,相關法規剛剛實施時,因為中國很多企業的工人工資太低,所以最低工資是起了作用的。但到2007年以后,新一代農民工發明了“用腳投票”,打破了“企業說了算”的勞動就業買方市場格局,在中國人力資源處于巔峰時居然也造成了部分地區的“用工荒”。于是,企業被迫以提高工資待遇來吸引工人。
在很多地方,譬如上海,實際上以最低標準的工資水平眼下已經難以招工。一些報道中的表述也說明了這一點:對于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企業的態度是“最好不要漲,漲也無所謂,因為即使標準不漲,工資也要漲”。實際調研也表明:“普通農民工工資也要每月2500元,已經跑過最低工資標準”。
如何繼續發揮“最低工資”的作用?首先作為一條法定的“保底線”,應當繼續維持最低工資的存在。其次,客觀上最低工資的標準也應該“一直漲下去”。
至于漲得快還是不快,有兩個最主要的相關因素:一是日常生活必需品(包括服務)的價格漲勢如何,二是整個社會的平均工資水平漲勢如何。尤其是第一點,因為是保底,所以物價上漲,最低工資也必須上漲。
可以預見,在今后一段時間內,如果近年來快速增長的物價不能被有效調控的話,最低工資的發展趨勢應該還會“一直漲”,而且同樣“漲得快”。當然,如有官員意志干預,則另當別論。
《人民日報》的報道中,還提到一個影響因素,那就是工資增長對企業的壓力。但是另一個調節企業成本的閥口卻沒有提及,那就是政府減免稅。在中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過程中。如果能兼顧控制物價與減免稅收,也許會有奇效。
(作者系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