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債券市場中,“平臺”二字代表了政府信用和政府擔保,因此,任何與平臺相關的投資品種都容易吸引投資者的眼球,目前市場上被熱捧的平臺類私募債就是私募與平臺成功嫁接的典型,而且隨著民營企業違約概率的提升,這類產品甚至有“洛陽紙貴”的趨勢。
“平臺”與“私募”嫁接
一位從事此類私募債發行的一線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介紹,平臺中小企業私募債(下稱“平臺私募債”)是指由符合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條件的主體發行,由政府融資平臺進行保證擔保,募集資金實際上由政府融資平臺使用的一種結構特殊的中小企業私募債。
其發行主體包括非平臺公司、退出類平臺公司的子公司、平臺公司的孫公司,也就是平臺公司的關聯公司、參股或者控股的子公司。
“因為私募債發行不需要公布其資金使用目的,不需要公開發行,對于有融資需求但不一定能獲得企業債發行指標的平臺公司具有很大吸引力,因此發行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市場需求。”上述平臺私募債發行的一線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如此解釋此類私募債誕生的原因。
在具體發行上,與普通的中小企業私募債不同,平臺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擔保方來自發行過AA級企業債券的平臺公司。
“現在市場投資者其實對一些擔保公司的擔保并不是很感冒,但對發行過AA級企業債的平臺公司比較信任,因為一般這些企業債發行期限都在5~7年,而私募債一般是1~3年,提供擔保的公司不會冒險讓私募債違約,否則會對其自身的債券產生影響。”上述私募債發行一線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
而且從普遍的操作而言,此類私募債融到的資金其實是流向這些平臺公司使用,因此一般是沒有保費或者完全就是人情價。
對于傳統的中小企業私募債而言,保費本身就是一項龐大的支出,一般是每年2%~3%。
禁而不止 “平臺”為“雞肋”加持
據知情人士介紹,此類債券最開始出現于2013年6月,之后很快攻下私募債市場近半壁江山,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稱“深交所”)曾發文對此類私募債券進行規范。
2013年7月16日,深交所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業務指南》(下稱《指南》),其中新增內容主要集中于對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參與私募債的限制。
《指南》明確,試點期間,私募債券發行人范圍“暫不包括合并報表范圍內存在房地產和金融業務的企業以及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及其子公司”;試點期間,私募債券的增信措施應避免“由屬于銀監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名單內的企業或大量占用發行人資金的機構或個人為私募債券提供保證擔保”。
但上述仍在致力于平臺類私募債發行的一線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今年上半年,平臺類私募債發行明顯增多,“我現在手頭上正在操作的還有四單。”
“中小企業私募債本身就是雞肋,非常難賣,券商沒有積極性去做,正是因為有‘平臺’給私募債加持,這個市場才有現在的活力,即便有收緊,近期應該也還好。”一家投行人士也對本報記者表示。
深交所對平臺類私募債的限制導致目前此類品種主要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證所”)進行,而上證所也并無明確收緊的信息。
據不完全統計,自2013年6月~2014年3月末,市場上共有41只平臺私募債發行,其中深交所4只(均為2013年7月之前發行)、上證所37只,發行利率區間為8.1%~11.3%,平均發行利率為9.34%,發行利率中位數為9.30%,平均發行規模1.61億元,發行規模中位數為1.4億元,平均發行年限為2.83年。
值得注意的是,僅今年一季度發行的平臺私募債就有14只,總額為20.14億元,占到全部已發行平臺私募債的三分之一。
與原來分布集中在江浙一帶不同,一季度發行的平臺私募債涉及的發行主體從之前的江浙擴展到西部的重慶和華北的天津及華中地區。
“這樣的項目比較叫賣,現在已經有原本發行信托產品的企業轉向私募債發行,無需抵押,而且通過私募債券發行將非標產品轉為標準化產品也是迎合當前影子銀行業務監管的基調。”一位券商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