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發展混合所有制是新一輪國有企業改革的突破口,是深化改革的重頭戲。國有資本、非國有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在提高企業競爭能力的同時,可以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不過,在操作中,還面臨不少現實困境。
引入民資VS國資流失風險
“最近,有不少民營企業老板找我咨詢國企改革政策,他們說上一輪國有企業改革,很多人買國企發了大財,這次要還有這樣的機會,絕對不能錯過!”某省一位國資委負責人說。
上一輪國有企業改革中,個別地方、個別企業操作不規范,造成部分國有資產流入個人腰包,長期遭到社會詬病。
相對于國有資本,民營資本更靈活、更逐利,那么在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的“聯姻”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利益輸送、進而造成國資流失的“制度死角”呢?這樣的質疑無疑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發展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國企改革自始至終要面對產權這一敏感問題。這一輪國企改革從頂層設計層面確認了允許員工持股的改革方向,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但不少專家指出,員工持股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很多困惑,比如什么樣的員工可以持股、持股比例多少合理、如何防范“經理人收購”等。
一位專家指出,2003年國務院國資委組建后,中央提出對科技類等企業積極推進經營者和技術人員持股,但十多年來進展并不順利。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社會輿論對員工持股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入個人腰包的擔憂。
然而,與發展混合所有制可能產生的國資流失風險有著鮮明對比的是,如果國有企業體制不改革,企業領導貪污腐敗、亂花國有資產或者把國有資產轉移等問題始終無法根除。用國務院參事任玉玲的話說,一大批監事會主席在監管國有企業,但還是監管不住,主要是體制上的問題。
黨管干部VS董事會決策
“帶著社會主義的帽子,拿著資本主義的票子”,這是社會輿論對個別國有企業領導的不滿和“抨擊”。一些專家指出,部分國有企業領導,享受著高級干部的行政待遇,還拿著高額年薪,既當官又發財,讓公眾心理很不平衡。而在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真正成為獨立市場主體的道路上,如果領導人的產生方式不改革,黨管干部與董事會決策之間的矛盾無疑成為另一只“攔路虎”。
某國有企業一位負責人介紹,他們在與民營資本合作中長期面臨著一個現實問題:“我們是國資委控股的企業,干部的管理、選聘、高管的管理等,組織部門之前都有著非常明確的管理規則,領導都是組織任命產生,管理人員都有行政級別,而股權多元化后,哪些管理規則是適用的,哪些是不適用的,我們都搞不清了”。
北京師范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指出,國有企業管理體制和《公司法》之間有矛盾,比如信息披露,根據公司法,所有信息都要同時披露,但很多地方國資委要求提前“審核”公司相關數據。他說,很多地方國資委對國有企業高管薪酬總額是限制的,實際上對競爭性國有企業來說,這也是不合理的,對競爭性國有企業的高管報酬,應該由董事會來確定,這樣才形成激勵機制。
再比如,如果允許員工持股,而最后企業垮了怎么辦?一些專家指出,如果是董事會決策,就不會存在很多矛盾,如果依然是政府任命的法人、高管,那員工可能會找政府鬧事,說企業法人是你們任命的,現在我們要找你們要錢,要利潤!
增強國企活力VS保持主體地位
國務院參事任玉玲指出,國企改革最重要的是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如何保持國有企業的主體地位和控制力;二是究竟怎樣讓國有企業保值、增值;三是如何激發企業活力、提高效益?
財政部財政研究所所長賈康說,當前,人們對國有資產、資本管理爭論不休。國有經濟要體現其主體地位和作用,恐怕不是占比百分之幾的問題,要讓市場發揮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的話,不同產業、行業,在不同階段都是不斷動態調整的,很難界定國有企業百分之多少是主體地位,百分之多少又不是主體地位。
而在近年來各地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中,不少民營企業家提出,如果無法控股,就對混合所有制不感興趣。專家指出,從一些探索混合所有制成功的企業來分析,往往國有股占比在不斷縮小,不但不能形成國有股一股獨大,而且要不斷降低國有股比重,才能更加有利于形成董事會決策的機制。
湖南省國資委副主任張美誠說,要準確把握混合所有制定位的問題:一,混合所有制不等于民營化,也不等于國有化,關鍵是根據市場配置作用,遵循需求,實現兩者融合發展。二,需要契機和突破口,不是一混就靈,關鍵是讓企業成為市場主體,積極創新。三,要合理確定國有股權比例,國有和民營還要看比較優勢,誰主導更合適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