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有基礎上作出三方面調整,發行監管部正式受理首發申請后即按程序安排預先披露,取消問核環節。同時,今后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及再融資申請的審核流程和企業基本信息將統一發布
證監會對首發申請審核工作流程進行了重新梳理,并在原有基礎上作出了三方面調整。今后,在首發企業審核過程中,將不再設問核環節。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日表示,為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證監會公告[2013]42號)(下稱《意見》)及其配套文件的相關要求,證監會對首發申請審核流程重新進行梳理,并據此對每周向社會公布的首發審核工作流程和企業基本信息表進行了修訂。
此次修訂主要涉及三方面內容:
一是發行監管部在正式受理后即按程序安排預先披露,反饋意見回復后初審會前,再按規定安排預先披露更新;二是鑒于已要求保薦機構建立公司內部問核機制,在首發企業審核過程中,不再設問核環節;三是將首發見面會安排在反饋會后召開,增強交流針對性,提高見面會效率。
中國證監會實施首發審核工作流程和企業基本信息自2012年開始向社會公示,便于申請人和投資者明確預期,受到了廣泛關注和社會監督。
按照現行自2009年開始實施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股票發行審核的程序主要包括受理申請文件、初審、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和核準發行四個步驟。IPO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見面會、問核、反饋會、預先披露、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后事項、核準發行等主要環節。
鄧舸同時表示,為了進一步提高發行審核工作的透明度,還將一并公示再融資審核工作流程和企業基本信息。
據了解,由于中國證監會內設機構和職能已作調整,今后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及再融資申請的審核流程和企業基本信息將統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