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晚間,*ST超日(002506)發布公告,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及債券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因2011年度及2012年度連續兩年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根據已發布的《2013年度業績快報》,公司2013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33,059.03萬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若公司2013年度經審計后的凈利潤為負值,公司股票將可能自公司2013年年度報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停牌后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
2014年4月3日,公司接到債權人上海毅華金屬材料有限公司的函,該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對公司進行破產重整的申請。該申請能否被上海一中院受理,公司是否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當公司出現兩種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將存在終止上市的風險。
兩種情形為:(1)如果上海一中院受理破產重整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若破產重整失敗,公司將被法院宣告破產清算;(2)如果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的,暫停上市后首個年度報告(即公司2014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凈利潤或者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負值。另外,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第14.3.1條的規定,公司還可能存在其他原因而終止上市的風險。
此外,公司因2011年度及2012年度連續兩年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根據已發布的《2013年度業績快報》,公司2013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33,059.03萬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若公司2013年度經審計后的凈利潤為負值,公司債券“11超日債”(112061)將可能自公司2013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終止上市。
此外,“11超日債”第二期利息未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按期支付共計400萬元。目前,公司仍在通過自身及外部資源盡最大努力籌措本期利息將延期支付的部分,爭取盡快確定資金到位時間,并及時將延期付息的具體安排予以公告。
公司2013年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為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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