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環境保護部3日聯合發布《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監管辦法》,明確要求燃煤發電機組必須按規定安裝脫硫、脫硝和除塵環保設施,其上網電量在現行上網電價基礎上執行相關環保電價政策,但如果企業達到不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不僅要沒收環保電價款,還將面臨高達億元的重罰。目前,脫硫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015元,脫硝電價為0.01元,除塵電價為0.002元。 《辦法》規定,環保設施運行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按單項污染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進行考核。超過限值1倍以內的,沒收環保電價款,不予罰款;超過限值1倍及以上的,處5倍以下罰款;對在線監測等數據弄虛作假的行為,將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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