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3日就延長公務員服務年期的建議方案展開為期4個月的咨詢,直至2014年8月2日止。咨詢文件建議,將新入職的文職職系公務員的退休年齡提高5年至65歲。
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說,面對人口老化及勞動人口萎縮所帶來的人口挑戰,政府作為香港的最大雇主,認為當前是適當時間探討可行方案,延長公務員的工作年期,從而更妥善應對這些挑戰。
他表示,經內部研究后,就延長公務員服務年期,特區政府建議采用包含一系列靈活的退休及聘用措施的框架,既可配合社會人口轉變的步伐,也能應付個別職系/部門不同時間的不同運作及繼任需要,并且顧及不同公務員群組的意愿。
咨詢文件建議,將新入職的文職職系公務員的退休年齡提高5年至65歲。至于紀律部隊,建議將所有紀律部隊職系新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不論職級劃一訂為57歲。之后,如能通過每年就其合適與否所進行的評核,紀律部隊職系公務員可進一步服務至60歲。
當前香港退休金法例規定,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的公務員在舊退休金計劃和新退休金計劃下的正常退休年齡分別為55歲及60歲。退休金法例還規定,紀律部隊人員在新退休金計劃下的訂明退休年齡為55歲或5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