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政府全部或部分購買服務方式,建立涵蓋農村生產、生活和人身的“三農”綜合保險模式,這是閩西老區山區龍巖市近年來的新探索。記者調研發現,目前龍巖市已實現“三農”綜合保險全覆蓋,農民人均風險保障逾20萬元;相關人士建議進一步完善推廣,使之制度化、常態化。 據了解,龍巖“三農”保險發軔于1983年市保險公司自發推進的農房保險。人保財險龍巖市分公司總經理陳賀說,當時每戶保費2元,一家一戶推廣。2006年3月,市財政出資380萬元,為全市67萬農戶投保,每戶保額3000元;當年6月,龍巖遭遇百年不遇洪災,保險公司賠付2000多萬元,農房保險自此家喻戶曉。 2006年8月起,福建省財政為全省農戶進行農房統保。此后,各級政府又出資全部或部分購買了農村人口自然災害公眾責任統一保險和水稻、能繁母豬、林木火災保險等。 “這些保險對參保農戶災后恢復生產、重建家園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受到群眾的認可和歡迎,但險種少,覆蓋面窄,滿足不了農民對財產、人身、生產和生活等方面的保險需求。”龍巖市農辦主任廖漢銘說。 2009年,龍巖在上杭縣古田鎮開展“三農”綜合保險試點;2011年起市委、市政府決定用3年時間,將“三農”綜合保險推向全市。龍巖“三農”綜合保險在原有財政補貼型險種的基礎上,增加了小額農村家庭財產保險、鄉村干部責任保險、農村小額信貸保險、露地蔬菜種植保險、日光溫室大棚保險、茶葉果樹種植保險、雞鴨兔養殖保險、煙草種植保險等13個農民“用得著、買得起”的新型小額“三農”險種。 廖漢銘說,三農綜合保險的實施,改變了政府支農惠農資金的使用方式,政府把過去的災后求助向災前保險轉變,把不固定的支出轉化為固定的財政預算支出,通過市場化、商業化的運作,使財政資金發揮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提高了政府救災備用資金的使用效益。據測算,“十一五”期間農業保險財政投入與農業風險保障之比為1比4809。 正因為看到了三農保險帶來的巨大社會效益,龍巖2011年起再次與人保財險合作,探索“三農”綜合保險3年內實現全覆蓋。一方面增加農民自主選擇的11個新險種,另一方面財政補貼部分保費,即2011年起3年內財政保費補貼率分別為50%、30%和15%。如今,在政府和保險公司的共同努力下,3年全覆蓋任務如期完成,此后政府對“三農”綜合保險保費的補貼僅為15%。 廖漢銘說,目前農民自愿繳交的保費只占35%,參保意識還有待提高,在這種情況下,財政補貼一下降到15%,農民自費繳交比例達85%,可能造成部分區域續保人數降低。險種設置上,農業產業險比例顯得偏低。 廖漢銘建議,采用“政府引導、農民自愿、市場運作”的政企合作模式,以公司的社會化、市場化運作為主,將“三農”綜合保險作為縣、鄉政府和農業部門的一項常規工來抓;強化市場運作機制,允許其他保險公司參與“三農”綜合保險的經營,享受同等的財政補貼;調整險種,完善茶葉果樹種植險等產業險;適當提高財政補貼,將農業產業險保費補貼比例由15%提高到30%,其他險種則提高到20%。 陳賀提出,保險公司開展“三農”綜合保險,需要大量投入,近3年來算是風調雨順,沒有什么大災,“三農”保險賠付率仍達57%。目前“三農”保險完全市場化推廣尚有較大難度,可將龍巖作為全省乃至全國“三農”綜合保險試點,出臺一些優惠政策進行扶持,成熟后再推廣。
|